2014年华东理工大学优秀推荐生选拔实施方案

2014-05-04 来源: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进一步深化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制度改革,推进素质教育实施和创新人才培养,2014继续在部分省市开展优秀学生推荐工作。为了选拔出学习成绩优秀、综合素质突出或有特色和专长的中学生,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施招生“阳光工程”,特制定本方案,本方案适用对象为非上海市考生和上海市文史类考生。

  一、推荐条件

  在高中阶段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学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①原则上就读于重点高中,学习成绩优秀者;②某学科有专长,或在省市竞赛中获奖者。

  二、推荐与报名

  中学根据我校发放的推荐名额和选拔条件,确定名单,并通知考生及时上网报名(不上网报名者视为自动放弃)。

  网上报名:高考志愿填报结束后三天内登陆我校本科招生网“网上报名及查询”系统报名,并打印我校优秀推荐生选拔申请表,由所在中学盖章确认。

  我校根据中学推荐情况确定考生的推荐资格。

  优秀推荐生选拔申请表须在高考填报志愿结束后一个星期内寄到我校,逾期无效。

  三、录取优惠政策

  优秀推荐生若高考第一志愿填报我校,考生在我校投档范围内,加分后参与录取(加分值为5分)。

  四、组织机构

  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时为学校优秀推荐生选拔领导小组,校招生办公室负责方案的具体实施。校招生监督小组参与方案实施的全过程。

  五、联系方式与监督电话

  徐汇校区地址:上海市徐汇区梅陇路130号研究生楼十四层华东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200237)

  咨询电话:021-64252763 传真:021-64253762

  招办邮箱:zsb@ecust.edu.cn 本科招生网:http://zsb.ecust.edu.cn/

  监督电话:021-64252688

  六、本方案解释权属华东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