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音乐学院多举措积极推进实施本科教学教师激励计划

2015-11-16

  上海音乐学院通过制定实施《本科教学教师激励计划实施方案(试行)》,坚持以推动改革、提升质量、规范行为、彰显激励为工作原则,建立完整的考核管理、支持保障、组织实施的管理体系,全面推进市属高校本科教学教师激励计划。

  一是以激励计划促进日常教学。学院制定《关于教师日常教学绩效考核激励项目的实施办法》,鼓励教师“以学生为中心”,以教学为中心,积极投入到教育教学中,改进教学方法,切实提高学生培养质量。对开设本科生课程、承担本科教育教学任务、履行教师岗位职责、遵守教学规范、教学质量评价优良、学生评教结果良好的教师给予激励。该实施办法对各级教师的岗位职责、课堂教学规范以及教育教学岗位的行为规范都做了明确规定,为顺利实施市属高校本科教学教师激励计划提供基本保障。

  二是用课程辅导体现“以学生为中心”的办学理念。为激励教师贯彻落实“以学生为中心”的办学理念,学院制定《关于教师课程辅导绩效考核激励项目的实施办法》,充分发挥教师作为教学主导的作用,为学生解答疑难问题,指导学生掌握学习方法,提高学生专业素质和学业水平。课程辅导的基本原则是面对面、个性化、有计划、有效果。学院对课程辅导的时间安排要求、场所安排要求以及课程辅导的形式和内涵要求都做了明确规定,推动和加强授课教师与学生的交流互动,确保激励计划落在实处。

  三是在激励计划中探索特色寻求创新。结合音乐教育自身的规律和特点,学院在制定激励计划实施方案时充分考虑到音乐教育个别课教学、个别课艺术辅导、实践教学等方面的需要,在推出《带教导师激励项目》《关于名师艺术工作室激励项目的实施办法》以及《关于优秀教学团队激励项目的实施办法》的同时,对实践教学给予重点关注和支持,出台了《关于本科实践教学激励项目的实施办法》。该文件把科研实践、教学实践、社会实践尤其是艺术实践纳入激励项目之中,体现音乐艺术教育和人才培养的特殊规律,强调高素质、个性化音乐人才的实践能力,切实提高学生培养质量,让实践教学尤其是艺术实践在专业化、国际化音乐艺术人才培养过程中发挥显著作用。

  四是以考核为标准确保激励计划顺利实施。学校制定《本科教学教师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明确了考核目的、考核原则、考核对象、考核组织、考核内容、考核方式、考核周期、考核结果及应用、考核评分指标等方面内容。学院对各项激励项目的结果以考核评分指标予以体现,具体设定了本科教师日常教学绩效考核评分指标、本科教师课程辅导绩效考核评分指标、本科实践教学绩效考核评分指标、带教导师绩效考核评分指标、优秀教学团队激励项目考评指标、名师艺术工作室激励项目考评指标以及辅导员考核办法。学院通过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激励计划实施情况,充分发挥考评的激励和导向作用,逐步实现考核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不断提高本科教学教师激励计划的实施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