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政法学院2016级新生入学须知

2016-07-13

  亲爱的新同学:

  祝贺你考入上海政法学院!为了方便你做好入学前的准备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到时间

  (一)非上海籍本科学生请于2016年9月3日(周六)8:00—17:00报到。

  (二)上海籍本科、高职、专升本、插班生以及港澳台学生请于2016年9月4日(周日)8:00—17:00报到。

  学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学生宿舍暑期维修,请勿提前到校。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到,必须在报到前三天(8月31日—9月2日8:30—15:30)向学校学生处提出申请(电话:021-39225653),并将书面申请传真至:021-39225653,经学校研究同意后方可延期报到。如未按时报到,且未提出延期报到申请者,将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关于报到的相关事宜同学们可于8月31日起向学校学生处咨询,咨询电话021-39225653(接听时间8:30-15:30)。

  二、报到地点

  上海市青浦区外青松公路7989号(松江佘山风景区北侧的泗陈公路、外青松公路路口),上海政法学院训练馆。

  三、报到必备材料

  须携带录取通知书、党团组织关系介绍信、本人身份证;专升本新生另须携带专科毕业证书原件以及复印件一份。

  四、交通线路

  (一)沪陈线【西区车站(中山西路、吴中路口)→学校】

  (二)上佘线【上海体育馆→陈坊桥】

  (三)松青线【松江→青浦(途经学校)】

  (四)石青线【金山石化→青浦(途经学校)】

  (五)南青线【奉贤南桥镇→青浦(途经学校)】

  (六)轨道交通9号线到佘山站下,然后乘松青线、沪陈线至学校。

  出租车或自备车可进入G50高速至赵巷(佘山)出口,下高速后左转往南经嘉松公路,到泗陈公路后右转(或G60松江新城区出口沿嘉松公路北行至泗陈公路左转)向西行驶5.5公里即达学校新校门。

  五、非上海籍学生接站服务

  (一)接站地点:

  1.上海火车南站西南入口处(轨道交通1、3号线至上海火车南站下车即可)。

  2.轨道交通九号线佘山站出口处。

  (二)接站时间:9月3日8:00—20:00。

  六、收费标准

  (一)学 费

  1.本科法学专业(含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试点班、涉外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试点班、涉外卓越律师人才培养试点班、刑事司法方向、民商法方向、经济法方向、国际经济法方向、人民调解方向):6500元/学年。

  2.本科非法学专业〔含国际经济与贸易、工商管理、经济学、经济与金融、财务管理、审计学、税收学、社会工作、劳动与社会保障、社会学、行政管理、国际政治、政治学与行政学、英语、俄语、新闻学(卓越新闻传播人才培养试点班)、广播电视学(卓越新闻传播人才培养试点班)、汉语言文学(文化创意产业方向)、思想政治教育、监狱学、监狱学(社区矫正方向)、应用心理学、知识产权〕:5000元/学年。

  3.本科艺术类专业〔广播电视编导(纪录片方向)、广播电视编导(摄影摄像方向)〕:10000元/学年。

  4.本科法学专升本6500元/学年;行政管理专升本5000元/学年。

  5.高职司法助理专业:7500元/学年。

  (二)住宿费

  每生每年不超过1200元/学年(根据实际住宿条件结算)。

  七、新生缴费

  接到《录取通知书》后,学生须如数缴纳学费、住宿费。为了避免新生携带大额现金可能带来的风险,学校在发放录取通知书时随发农行金穗卡一张。请8月20日前务必把上述费用存入卡内,学校计财处将统一从卡中扣款(为防止扣款失败,请在卡中多存50元钱)。因特殊情况造成扣款失败的,可于报到当天使用银行卡或现金缴费。

  八、档案移送

  凭录取通知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调档函于8月中下旬到毕业学校或区(县)招办办理档案转移手续。档案接收单位:上海政法学院学生处。

  九、户口办理

  (一)被我校录取的本市城镇户口新生,户口不迁入我校。

  被我校录取的本市农业户口新生,来校后我校将统一办理农转非手续(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被我校录取的非上海籍新生,户口迁移实行自愿迁移的方式,其户口可迁也可不迁。决定迁移户口至学校的非上海生源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到当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迁移证》。办理户口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12月31日,逾期将不再办理。

  户口迁入地派出所为:上海市公安局青浦分局夏阳派出所

  户口迁入地为:上海市青浦区外青松公路7989号(上海政法学院)

  凡自愿迁入学校的新生,请将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A4纸同一面上,并在复印件背面注明本人身高,开学后统一由本人到学校所在的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入手续(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十、党(团)组织关系

  党员组织关系一律由本人随身携带,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开至“中共上海政法学院委员会”(非上海籍学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开至“中共上海市教育卫生工作委员会组织干部处”),报到后交给辅导员;共青团员应携带团员证,办好团组织关系转出手续,报到后交给辅导员。

  十一、新生信息完善及宿舍床位选择

  新生于8月12日之后登录我校学生工作管理系统http://sms.shupl.edu.cn<!--[if !supportNestedAnchors]--><!--[endif]-->,用户名:本人身份证号码,初始密码:本人身份证号码。

  (一)进入“迎新管理”中的“学生迎新数据完善”,填写相关内容,点击“保存信息并提交”。

  (二)上传本人证件电子照片,时间至8月16日截止。照片要求:⑴彩色⑵参数:1寸照片(尺寸:2.5cm*3.5cm ,像素[300dpi]:295*413)⑶文件格式:.JPG ⑷文件命名:学生学号。

  (三)新生迎新数据完善后,可在学校设定的范围内自行选择宿舍床位,点击“保存信息并提交”,完成床位选择,每生只能选择一次,床位选择至8月28日系统关闭,如未自选,学生社区视为默认将根据实际情况为其安排床位。

  十二、“绿色通道”和帮困助学措施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报到时可通过我校“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因家庭经济情况造成学费或生活费有困难的学生,根据国家政策和我校相关规定,通过学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有资格申请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国家助学金等。

  困难学生认定的申请方式:8月12日—31日登录我校学生工作管理系统http://sms.shupl.edu.cn<!--[if !supportNestedAnchors]--><!--[endif]-->,用户名:本人身份证号码,初始密码:本人身份证号码。进入“学生工作”中的“困难认定申请”,根据要求如实填写,提交后下载文档(即《上海政法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在一张A4纸上正反面打印表格;网上申请如有困难的,可直接填写随录取通知书寄送的纸质《上海政法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该表必须经由家庭所在地居委会(或村委会)以及家庭所在地街道乡镇的社会救助所(或乡镇民政部门)盖章、经办人签字;未盖章、经办人未签字的视为无效;表中所填联系电话必须确保联系畅通。

  十三、生活卧具(详见:关于卧具的友情提示)

  十四、入学教育安排

  (一)9月4日19:30到所在班教室集中(具体教室安排请留意报到当天学校的迎新公告栏)。

  (二)9月5日—9月9日入学教育。

  (三)9月12日正式上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