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上海高考志愿填报将在成绩公布后进行

2017-03-21

  2017年上海高考志愿填报时间,将在统一高考成绩公布后进行。昨天,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发布《上海市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志愿填报与投档录取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除了志愿填报时间和往年相比有所变化,今年,本科批次的志愿填报及投档的基本单位将由“院校”变为“院校专业组”,每位考生在本科普通批次最多可以选择24个“院校专业组”。

  从《实施办法》的内容看,“院校专业组”无疑是今年上海高招志愿填报与投档录取最重要的关键词。据悉,“院校专业组”由招生院校根据不同专业(含专业或大类)的科目要求和人才培养需要设置,是本科志愿填报与投档录取的基本单位。一所高校可设置一个或多个“院校专业组”,每个“院校专业组”内可包含数量不等的专业。

  在沪招生高校于2015年公布了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将按照“院校专业组”方式在上海开展招生,因此考生的选考科目只要有1门与该“院校专业组”科目要求相同,即具有填报资格。

  值得关注的是,同一高校的不同“院校专业组”之间互无关联,符合填报资格的考生可以填报某所高校的1个“院校专业组”,也可填报同一所高校的多个不同的“院校专业组”;既可以连续填报同一所高校的不同“院校专业组”,也可以间隔填报同一所高校的不同“院校专业组”。

  对考生来说,今年志愿填报的一大显著变化是,本科普通批志愿填报数量,将由往年的最多可填报10个“院校”志愿,变为今年最多可填报24个“院校专业组”志愿;而在每个“院校专业组”内,考生最多可填报4个专业志愿。

  专家介绍,由于今年上海普通高校本科招生将按照“院校专业组”进行投档,同一高校的不同“院校专业组”的投档分数线可能不同;同一“院校专业组”内的不同专业的最低录取线可能存在一定分差。为了降低退档的风险,建议考生尽量选择“愿意”服从专业调剂。

  根据《实施办法》,今年本科普通批征求志愿次数也将由1次改为2次。第一次征求志愿设置将在本科普通批次录取结束后,高考成绩达到本科控制线的所有未被录取考生均有填报资格。第二次设置在第一次征求志愿录取结束之后,高考成绩满足本科征求志愿填报降分要求的所有未被录取考生均有填报资格。高职(专科)各招生批次征求志愿填报与去年相同,均设置1次,填报个数不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