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大学2014年大一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

2014-07-03

  为了满足学生的志向和发展需求,学校依据各专业的办学条件,在2014年类内专业分流结束之后,对符合一定条件的大一学生,提供转专业的机会。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一.对象

  1.第一批本科录取的一年级学生;

  2.在高考招生时国家有明确规定不得转专业的本科生,包括:国家贫困专项计划招生学生、高水平运动员,不能申请转专业;

  3.受到学校违纪等处分者不得申请转专业。

  二.报名条件

  转专业对象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提出转专业申请:

  1.学习成绩优良,所获得的学分数不少于指导性教学计划规定学分数的80%;

  2. 经学校认可,在原专业的学习方面确有某种特殊困难者。

  三.原则

  1.秉持公平、公正的工作原则,规则、程序、过程全部公开,接受全校师生监督;

  2.转专业计划:原则上不超过本院系接收专业分流学生数的10% ;

  3.按类招生的学生只能申请本大类外的专业,按专业招生的学生可以申请所有专业;

  4.所有申请学生需满足学校的“报名条件”(第二条)以及转入专业的“报考要求”(第四条),方可取得转专业考核资格;

  5.学校统一组织转专业考核。

  四.专业报考要求、考试科目

招生专业
报考要求
考试科目
经济管理类专业
在原就读大类(或专业)内学习绩点排名位于前20%的 学生方可报考(以教务处网站公示成绩排名为准)
微积分A
英语(笔试)
 
理学工学类专业
1.原就读理学工学类、经济管理类、卓越工程师班、翔英学院、中欧工程技术学院的学生:必须按教学计划的规定选修数学,且数学全部及格;
2.其他学生: 在原就读大类(或专业)内的学习绩点排名必须位于前20%(以教务处网站公示成绩排名为准);
卓越工程师班专业
翔英学院专业
中欧工程技术学院专业
英语(笔试)
人文社科类专业
写作、英语(笔试)
(英语专业:在上述两门考试基础上,还需 “英语面试”)
日语专业
基础日语(笔试)
日语面试
悉尼工商学院专业
综合英语(含听力、词汇、语法、阅读、写作)

  五.程序

  1.转专业招生计划、各环节的时间节点将于2014年7月初在“专业分流信息公开平台”(http://zyinfo.shu.edu.cn/)、招毕办网站(http://www.zsw.shu.edu.cn/)公示。

  2.网上报名

  (1)7月份进行网上报名。学生可以填报2个专业志愿,但第一专业志愿和第二专业志愿的考试科目必须相同,否则第二专业志愿无效。

  报名网址:http://zzy.shu.edu.cn;

  (2)在原专业的学习方面有特殊困难的学生,网上报名的同时还需提出书面申请。申请经所在学院审核签字后交招毕办,原三大类学生由社区学院审核签字;

  3.学生网上查询资格审核结果;

  4. 获得考试资格的学生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逾期未下载准考证者,视为个人放弃考试;。

  5. 8月下旬,转专业考试;

  6.录取。

  (1)单科考试成绩合格的学生,英语专业按“英语笔试成绩*30%+英语面试成绩*70%”计算总分,其余专业按“两门成绩之和”计算总分;然后将总分从高到低排序,按照转专业计划数进行录取。

  (2)录取时,优先录取第一专业志愿,在第一专业志愿录取数未达计划数时,方可启动第二专业志愿的录取工作。

  (3)录取结果报招毕委审核批准;

  7.学生网上查询录取结果。录取学生凭学生证到招毕办领取转专业录取通知书。未在规定时间领取录取通知书者,视为自动放弃。

  8.学生领取录取通知书后,其学籍将转入新的院系,不得再要求放弃而返回原专业就读。

  六.学生管理

  1.学生凭录取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内到学院进行学分确认。学院(系)对转入的学生必须对其已修学分进行确认,并通知学生及时补修所缺课程;

  2.学生必须修完新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学分,且符合毕业条件或学位授予条件,方可授予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

  七.监督约束机制及申诉渠道

  为了保证转专业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转专业工作在校招毕委领导下进行。学校纪委、监察部门参与工作的各个环节,对转专业工作的全过程实行全面、有效监督。

  如对录取结果有异议,可在一周内向招毕办提出书面申诉意见,招毕办负责作出答复。如仍持不同意见,可逐级向上反映。

  八.本实施办法解释权属上海大学招生与毕业生就业工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