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交通大学网络教育学院“远方奖学金”评定办法(试行稿)
为鼓励我院学生认真学习,努力进取,积极向上,使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学院决定设立“远方奖学金”。
一、“远方”奖学金的设置
(一)奖学金总额:每年100万元
(二)远方奖学金分别设立“远方新生奖学金”、“远方卓越奖学金”和“远方优秀奖学金”三类。
二、“远方”奖学金的申请对象
所有在上海交通大学网络教育学院注册的在籍学生
三、“远方”奖学金的申请条件
(一)“远方新生奖学金”申请条件:
1、入学考试成绩优秀或由于成绩突出获得面试、免试资格
2、在入学前曾获得校级及以上优秀奖励者
3、为学院的发展做出贡献者
(二)“远方卓越奖学金”、“远方优秀奖学金”申请条件:
1、热爱专业,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按照教学计划规定完成该学年的全部课程,并取得优秀成绩的学生。
2、在上海交通大学网络教育学院学习期间获得上海市级、校级荣誉称号以及在班级工作、集体活动、社会公益、见义勇为等方面有良好表现的学生,在评选中予以优先考虑。
3、该学年有课程成绩不及格以及受过违纪处分的学生不得参加评选。
4、有重考(缓考)者不得参加本学年的奖学金评选。
四、“远方”奖学金的额度
(一)“远方新生奖学金”:奖学金名额为150名/年,分为一、二、三等奖。一等奖额度为3000元/人;二等奖额度为2000元/人;三等奖额度为1000元/人。
(二)“远方卓越奖学金”:采用学费减免的形式进行,每学年评选一次。共评选20名,其中10名优异生免一学年学费,10名优秀生免一学期学费。
(三)“远方优秀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优秀奖学金名额不低于本专业在籍学生的10%,奖学金分为一、二、三等。一等奖占本专业人数的1%,二等奖占本专业人数的3%,三等奖占本专业人数的6%。奖学金额度为:一等奖,1000元;二等奖,500元;三等奖,200元。
五、申请和评审程序
(一)“远方新生奖学金”在学生入学报名时即可申请,在新生入学后由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评选,并报“远方”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审核后公示。
(二)“远方卓越奖学金”、“远方优秀奖学金”由学院教学办公室负责评选。符合条件的学生奖学金名单汇总后由“远方”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审核并公示。
(三)“远方”新生奖学金、卓越奖学金和优秀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公示无误后,由学院颁发奖学金证书,授予奖学金,有关材料归入该生成绩档案。
(四)获得“远方卓越奖学金”学生的不参加“远方优秀奖学金”的评选。
六、本办法自批准之日起施行,由上海交通大学网络教育学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