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浙江理工大学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2014-01-02 16:06:29 来源:

  教育部院校代码:10338

  我校为教育部批准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招生的高校

  具有117年办学历史的浙江省重点建设大学

  拥有从学士、硕士到博士的完整人才培养体系

  具有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

  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高校

  被列为“接受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院校”

  荣获2011-2012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50强

  一、2014年艺术类本科招生计划(共650人)及招生范围

所属学院

专业类/专业

专业/方向

学费

(/学年)

招生计划

招生范围及要求

服装学院

服装与服饰设计

服装艺术设计方向

7000

115

专业校考省份:

内蒙古、黑龙江、吉林、辽宁、河北、山西、天津、北京、陕西、甘肃、山东、四川、重庆、河南、江苏、上海、安徽、江西、湖北、湖南、福建、广东、贵州、云南、广西、海南。

 

专业省统考:浙江

服饰品设计方向

7000

产品设计

纺织品艺术设计方向

7000

60

艺术与设计学院

设计学类

视觉传达设计

7000

210

视觉传达设计(广告设计方向)

7000

环境设计

7000

产品设计(含产品、家具方向)

7000

服装学院

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设计 中美合作项目)

25000

120

须专业校考(须生源省同意认可)

服装与服饰设计(设计与营销 中美合作项目)

表演(时装表演艺术)

7000

33(含男生8人)

须专业校考(非美术类)

表演(人物形象设计方向)

7000

22

仅限浙江考生报考(美术类招生)

艺术与设计学院

动画

7000

60

美术学(商业插画)

7000

30

  注:各专业类(专业/方向)招生计划以各省(市、区)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为准。中美合作项目专业(方向)只招收有该专业(方向)志愿的考生。各专业类进校后进行专业(方向)分流的实施办法由所属学院依据人才培养需要确定。

  二、美术类专业报考须知

  (一)报考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遵纪守法;

  2、高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符合国家普通高校本科艺术类专业报考条件;

  3、具有一定的美术基础和设计能力,无色盲,无色弱,身体健康;

  4、招生范围详见我校2014年艺术类本科招生计划及招生范围;

  5、请考生自行了解并遵守本省(市、区)有关普通高校美术类本科专业招生政策。考生所在省(市、区)有我校所设考点的,原则上要求在本省考点考试;

  6、外语语种要求为英语。

  (二)报名、考试时间和地点

序号

考点名称

报名时间

考试日期

报名(考试)地点

1

桂林

11011

112

广西师范大学(育才校区)0773-5818532

桂林市七星区育才路 15

2

长沙

11314

(湖南考试院网报)

116

报名地址:中南林业科技大学

长沙市韶山南路498

3

北京

11415

116

北京电气工程学校 010-64746914

北京市望京中环南路4

4

西安

11516

117

西安美术学院 029-88222342

西安市含光南路100

5

福州

11718

120

福建师范大学美术学院 0591-83443849

福州市仓山区上三路8号(仓山校区)

6

哈尔滨

11819

120

黑龙江东方学院 0451-86655180

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331

7

沈阳

11718

120

鲁迅美术学院附中024-88269590

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望花中路146

8

郑州

11819

120

中原工学院 0371-67698700

郑州市中原中路41

9

成都

11819

120

成都市武侯高级中学 028-85014308

成都市武侯区簇桥文盛路

10

石家庄

12324

126

石家庄信息工程职业技术学院0311-85381341

石家庄高新区信工路18号(南校区)

11

南京

12425

126

南京晓庄学院025-86178292

南京市北圩路41

12

兰州

278

210

兰州城市学院0931-7601082

兰州市安宁区安宁东路180

13

武汉

278

(湖北考试院网报)

211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标准化考场027-85620977

武汉市江汉区杨汊湖小区常青五路

14

太原

289

211

太原师范学院 0351-2279588

太原市南内环街189

15

青岛

289

211

报名地址:

青岛海大学术交流中心(青岛市市南区红岛路8-中国海洋大学鱼山路校区四校门)

16

合肥

2910

211

安徽建筑大学 0551-3828083

合肥市包河区金寨路856

17

南昌

2910

211

南昌大学 0791-88305092

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学府大道999

18

佛山

1330

(我校网报)

2910

(现场确认)

211

佛山市南海区艺术高级中学0757-86282894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天佑四路2(原南海师范学校)

19

杭州

(非浙江考生)

2910

(可我校网报或现场报名)

211

浙江理工大学0571-86843333

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2号大街928

  注:1、根据各省(市、区)考试院的规定,河北省、江苏省、广东省、福建省的美术考生必须在生源省考点参加考试,在其他考点参加考试成绩无效;其他省份我校有设考点的,原则上要求考生在生源省考点参加考试(北京和杭州考点除外)。

  2、具体报名考试时间以各省确认后公布的为准。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方式:在各考点报名时间内接受面报(其中以下考点须网上报名)。

  ①生源省网报系统平台

  湖南:长沙考点网报网址:http://www.hneao.cn/ks/(1月13-14日)

  湖北:武汉考点网报网址:http://www.hbea.edu.cn/(2月7-8日)

  ②浙江理工大学网报系统平台

  广东:佛山考点网报网址:待公布(1月3-30日)

  杭州考点网报网址:待公布(1月3日-2月8日)

  2、报名手续:

  (1)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考生所在省(市、区)美术类专业统考合格证(或美术类专业报考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照片3张,到考点报名;

  (2)领取我校报名表,并按表上要求仔细填写(除准考证号外),字迹清楚,书写规范,将照片、身份证和统考合格证复印件粘贴在报名表指定位置;

  (3)交纳报名考试费;

  (4)考生的报考材料经审核合格后,面报时当场发给我校专业考试准考证,材料、手续不齐者,不予报名。

  (四)专业考试(详见我校本科招生网公布的考试大纲)

  1、考试范围及要求:

  (1)速写(60分):人物(含场景),写生、默画或写生与默画相结合。

  要求:①造型、比例、动态准确;②表现技法与技巧运用恰当;③画面构图合理;④8K素描纸,铅笔、炭笔类工具表现。

  (2)素描(120分):人物头像,写生、默画或写生与默画相结合。

  要求:①造型比例准确;②表现技法与技巧运用恰当;③画面构图完整;④8K素描纸,铅笔、炭笔类工具表现。

  (3)色彩(120分):静物或风景,以默画为主,包括文字题或文字并配图题两类。

  要求:①造型比例准确;②色彩关系准确;③空间关系准确;④8K水彩纸,限水粉、水彩形式表现。

  2、考试时间:速写:8:30~9:00(北京、长沙考点9:00~9:30);素描:9:05~11:35(北京、长沙考点9:35~12:05);色彩:14:00~16:30。素描在速写考试后立即进行;如果使用模特,模特每45分钟休息5分钟,考生中间不休息。

  3、专业考试时,考生务必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按时入场,并自备画具、画板、颜料等。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禁止进入考场;考试30分钟后,考生方可交卷出场。

  (五)成绩查询

  考生可在3月下旬访问我校本科招生网(http://zs.zstu.edu.cn)查询专业考试成绩和该类专业校考合格线,对专业合格考生将不再另行发放专业合格证。

  专业合格人数原则上按该类专业招生计划的4倍比例确定。凡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在填报全国统一高考志愿时有资格填报我校该类专业志愿。

  (六)录取原则

  1、遵照2014年教育部及各省(市、区)艺术类招生文件有关录取规定,根据我校2014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录取。

  2、考生须达到各省(市、区)组织的美术类统考成绩合格且参加我校美术类专业校考成绩合格(浙江省考生采用专业省统考成绩,不需要专业校考)。

  3、凡一志愿报考并进档的考生,对专业成绩与文化成绩均上线的,专业校考成绩排名全校前30名的(专业校考成绩公布时在我校本科招生网同期公布符合条件的考生名单),直接按考生一志愿专业(专业类或方向)录取;其他不分文理按综合分排序,根据招生计划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按照“分数优先、遵循考生志愿、各专业志愿之间无级差分”的原则依次择优录取。综合分(满分750分)计算方法为:(专业总成绩折百分制×50%+文化总成绩折百分制×50%)×7.5。

  4、英语单科高考成绩要求70分及以上(满分不是150分的按比例折算)。

  四、附则

  (一)考生考试期间费用自理。

  (二)新生入学三个月内,我校将进行全面复查,若复查发现专业复试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三)学费、住宿费按浙江省物价局批准的标准执行,实行学分制收费办法,入学时按学年制学费标准预收取,按年度实际修读学分情况结算。

  (四)此招生简章同时在浙江理工大学本科招生网站上公布。

  上述内容如与教育部或相关省份招生政策不符的,以教育部或省级招生政策为准。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2号大街928号(邮编:310018)【地铁:文泽路站(A出口);公交:B支4、K566、K320、K525、K328、K210(夜间)】

  咨询电话:0571-86843333

  本科招生网址:http://zs.zstu.edu.cn

  E-mail:zsb@zst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