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浙江中医药大学招收台湾地区免试生简章

2016-04-15 16:05:06 来源:

  浙江中医药大学创建于1953年6月,时名浙江省中医进修学校;1959年6月成立浙江省中医学院;1998你那获得博士学位授予权;1999年确立“以中医中药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办学思路和目标;2006年更名为浙江中医药大学。学校占地千亩,建筑面积逾47万平方米,设有滨文校区和富春校区。

  学校是全国首批招收和培养中医药研究生、获得港澳台地区招生权、免试招收香港学生的高等中医药院校,是浙江省属高校中首批获得博士学位授予权、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和国家重点学科高校,也是国家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和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单位。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13256人(含独立学院),其中学历留学生265人。拥有附属第一医院(浙江省中医院)、附属第二医院(浙江省新华医院)、附属第三医院(浙江省中山医院)3所直属附属医院和20所非直属附属医院。

  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验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的通知》(教港澳台函[2011]18号)的精神,我校2016年继续根据台湾地区当年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验成绩,招收符合条件的应届台湾高中毕业生。

  一、申请条件

  持有有效的台湾居民身份证和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品行端正,健康达到申请专业录取要求,且符合下列申请条件之一的高中毕业生可向我校提交申请:

  1、在台湾参加2016年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验(以下简称“学测”),成绩达到顶标级、前标级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2、在大陆台商子弟(女)学校学习,“学测”成绩达到均标级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三、申请时间

  2016年4月15日―5月15日 。

  四、申请方式与材料

  符合申请条件的高中毕业生可以直接向我校提出申请。书面申请材料清单如下:

  1、填写完整的《浙江中医药大学招收台湾地区免试生申请表》打印、签字件(1份);

  2、台湾身份证明(台湾居民身份证和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复印件(1份);

  3、学生证复印件(1份);

  4、学测成绩单复印件(1份);

  5、中学成绩证明原件(1份);

  6、当地警察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1份);

  注: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名条件,须对提交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一经查实即予取消报名或录取资格。

  请将以上申请材料依序装订成册后,于2016年5月15日之前(以寄出邮戳为准)邮寄我校,并在信封上注明“台湾免试生申请材料”字样。

  同时,将申请表发送电子邮件至zsb@zcmu.edu.cn。申请材料一经寄出概不退回,我校收到申请书面材料后,将通过电子邮件回复确认。

  邮寄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548号

  邮寄单位:浙江中医药大学学生处招生办公室

  收件人:徐老师

  邮编:310053

  四、招生专业(招生名额视具体生源情况而定)

专业名称

学制

所属院系

专业类别

学费标准(人民币)

中医学

5

第一临床医学院

医学类

6325/学年

临床医学

5

第二临床医学院

医学类

6325/学年

针灸推拿学

5

第三临床医学院

医学类

6325/学年

口腔医学

5

口腔医学院

医学类

6325/学年

护理学

4

护理学院

理学类

5500/学年

中药学

4

药学院

理学类

5500/学年

药学

4

药学院

理学类

5500/学年

听力与言语康复学

4

医学技术学院

理学类

5500/学年

  五、面试

  我校预计于6月上旬组织专家组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学生进行面试,面试具体安排届时将通知考生本人。

  六、录取

  我校将根据学生的学测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素质择优录取。经教育部考试中心对我校上述预录取考生进行“学测”成绩确认后,我校招生办公室将预录取的台湾免试生名单报送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学生办公室审核,审核合格后办理相关录取手续,并于 2016年7月发出正式录取通知书。

  七、培养与管理

  被录取的学生入学后,学校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进行培养与管理。学生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准予毕业,由学校颁发本科毕业证书。毕业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的,授予学士学位。

  八、学费

  台湾免试生与内地(大陆)学生学费标准一致(见招生专业表),学生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和杂费。

  九、住宿

  一年级学生入住富春校区,除中药学、药学专业外,其他专业从二年级起入住滨文校区。学生公寓住宿费为每人每学年1200元人民币,4人/间。我校将根据实际住宿房间按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收取。

  十、奖学金

  台湾学生可申请教育部设立的台港澳侨学生的专项奖学金。

  十一、联系方式

  浙江中医药大学学生处招生办公室

  地址:浙江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548号 邮政编码:310053

  电话:86-571-86613520 传真:86-571-86613520

  网址:http://zsb.zcmu.edu.cn Email:zsb@zcmu.edu.cn

  浙江中医药大学招收台湾地区免试生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