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温州肯恩大学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2019-02-20 20:51:33 来源:温州肯恩大学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根据《浙江省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方案》以及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校自身办学特色和人才培养方向,为选拔更多综合素质高、专业发展目标明确、社会责任感强、拥有创新和国际化潜力的优秀学生,2019年我校将继续实施并深化“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一、招生专业和计划

  面向浙江省计划招收100名学生。具体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计划如下表:

招生专业 选考科目要求 招生计划
金融学(国际金融方向) 不限 19
国际商务 不限 6
会计学(国际会计方向) 不限 16
市场营销(国际方向) 不限 5
管理科学(国际供应链和信息管理方向) 不限 6
英语(国际应用方向) 不限 13
心理学 不限 7
数学与应用数学(数据分析方向) 不限 6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物理、化学、技术 12
生物科学(细胞与分子方向) 不限 4
建筑学 不限 6

  注:

  以上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与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已公布的2019年统一高考选考科目要求一致。考生填报专业志愿时须满足选考科目相应要求。

  三位一体录取的学生入校后第一学期内,可在我校当年进行三位一体招生的专业中自主选择,二次确定修读专业。建筑学专业将有条件地接受少量其他专业学生转入(须在英语浸润营项目期间即2019年8月19日至8月30日提出申请),但不影响建筑学本专业学生在第一学期内自主选择转入其他专业。详情请致电:0577-55870060。

  国际商务专业含一门要求在境外完成的实践课程,通常安排在高年级某一个夏季学期,时长1个月,学费1500美金左右,不包含交通食宿及保险等费用,不同食宿标准可参考美国肯恩大学官网。

  学生毕业后颁发温州肯恩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条件者授予温州肯恩大学学士学位,同时授予美国肯恩大学学士学位。

  报考建筑学专业考生须携带个人创意实体作品集于专业潜质评估阶段(面试)向考官展示。创意作品集形式包括但不仅限于绘画作品、设计作品、摄影作品及其它艺术作品,作品数量至少1份。详情请致电:0577-55870060。

  二、选拔对象

  综合素质高、专业发展目标明确、社会责任感强、拥有创新潜力和国际化人才培养潜质的,且适合我校教育特色的应届及往届高中毕业生。

  三、报名条件

  已经参加2019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的考生,学业水平测试各科目成绩合格,综合素质评价须达到B等(含)以上(我校认可往届生相应科目的学考成绩;对于高考改革前的往届生综合素质评价须达到P等,其中通用技术和信息技术两项合并取高的等第作为技术科目学考等第);将学业水平测试10门成绩折算成满分为150分,A等计15分,B等计10分,C等计5分,D等及以下不计分。报名条件如下:

  (一)普通类:学业水平测试折算成绩达到90分(含)以上;

  (二)特长类:学业水平测试折算成绩达到70分(含)以上,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所有奖项、荣誉均须在高中阶段获得):

  1.学科竞赛类: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包括全国高中数学联赛、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中国化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中获得省级赛区三等奖(含)以上。

  2.科技创新类:以第一作者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中获得省级三等奖(含)以上,或在全国“明天小小科学家”活动或中国青少年机器人竞赛中获全国三等奖(含)以上;或以第一发明人取得发明专利(不含外观专利、实用新型专利)授权。

  3.文学、语言特长类:以第一作者正式出版文学专著或在“叶圣陶杯”全国中学生新作文大赛决赛获得三等奖(含)以上、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复赛获得二等奖(含)以上、“语文报杯”全国中学生作文大赛获得省级三等奖(含)以上、全国中小学生创新作文大赛复赛三等奖(含)以上;或在全国创新英语大赛中获优胜奖(含)以上;全国中学生英语能力竞赛(NEPCS)中获得全国三等奖(含)以上。

  4.艺术特长类: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举办的中学生艺术赛事获得三等奖及以上证书,获得浙江省学生艺术特长水平测试A级证书。

  5.体育特长类:获得国家二级(含)以上运动员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四、申请方式

  (一)网上报名:

  1.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均须通过网上报名的方式提出申请。每人限报一个专业,考生须确保选考科目达到所报专业要求。

  2.考生须在申请截止时间(2019年4月1日,17:00)前登陆我校招生信息网,根据“报名流程”办理相关报名手续。填写并提交《温州肯恩大学“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测试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

  材料递交:

  1.由考生本人签名的《报名表》;

  2.根据《报名表》中填写的获奖和特长等信息,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所提供的复印件须由所在中学教务处审核并加盖公章,同时要求考生本人在复印件上签名,以对其真实性负责;

  3.考生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复印在A4纸同一面);

  申请材料按上述顺序以 A4 纸标准装订成册,以《报名表》为首页,不需另制封面。

  材料须于2019年4月1日前(以当地寄出邮戳为准)以EMS 特快专递方式邮寄至温州肯恩大学招生办公室,并在信封上注明“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材料”字样。地址: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大学路88号温州肯恩大学招生办公室,邮编:325060。所交材料概不退还,请考生自行留好备份。

  五、选拔程序

  (一)材料评审

  考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等第以“浙江省高校招生考试信息管理系统”下载数据为准。学校对报名考生学业水平测试折算成绩分专业从高到低排序,择优给予综合测试资格。末位同分的情况下,将同分考生材料发往所报专业所在学院,由学院组织专家组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综合评审,根据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竞赛获奖等材料最终确定入围名单,并于4月8日公布。各专业综合测试名额通常不超过各自计划数的5倍,特长类考生不占用名额。

  (二)综合测试

  通过材料评审的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综合测试,测试分专业进行,测试语言为英语,形式分为两部分:

  1.教学适应性评估(笔试):

  主要考核学生的英语语言应用能力。

  2.专业潜质评估(面试):

  主要考察学生的专业匹配度及潜质等。

  学生统一参加笔试,根据笔试成绩,原则上按不超过各专业招生计划数的3倍,筛选部分学生进入面试环节(同分同入)。

  综合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教学适应性评估成绩占40%,专业潜质评估成绩占60%。最终测试方案会在确定测试名单后公布,详见我校招生信息网通知。

  测试结束后,入围考生名单、综合测试成绩将在我校招生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并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入围人数通常不超过各专业计划数的3倍。

  六、录取办法

  1.入围考生须参加浙江省2019年统一高考,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须满足该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录取安排在普通类提前录取。考生在填报高考志愿时须将温州肯恩大学填写为第一志愿,填报的第一专业志愿须与《报名表》中所填专业志愿一致,否则无效。

  2.对进档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成绩按“学业水平测试成绩×10%+综合测试成绩×40%+高考成绩×50%”计算形成(三项成绩统一折算为百分制)。其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 A 等计15分,B等计10分,C等计5分,D等及以下不计分。

  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则按单项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单项顺序排列依次为:综合测试成绩、高考成绩、学业水平测试成绩。

  3.专业投档办法:学校按各招生专业计划数1:1划定校内投档基准线,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4.若考生志愿填报人数未达到各专业计划数的110%,则录取人数控制在该专业志愿填报人数的85%以内。

  七、重要时间(详情请关注我校招生信息网通知公告)

  1.网上报名时间:2019 年2月25日 9:00至2019年4月1日 17:00;

  2.材料邮寄截止时间:2019年4月1日(在此日期前寄出,以当地邮戳为准);

  3.材料评审结果查询及报名缴费时间:2019年4月8日9:00至2019年4月15日16:00(超期未缴费者视为放弃报考);

  准考证打印:2019年4月16日9:00起;

  5.考生报到、综合测试:2019 年4月20日-4月21日(以具体通知为准);

  6.综合测试结果查询:2019年5月1日起(以具体通知为准)。

  八、相关费用

  1.通过我校材料评审并参加综合测试的考生收取报考费,标准为 140 元/生。

  2.通过“三位一体”录取学生的学费、住宿费与我校统一高考招生录取的学生费用一致。

  九、其他

  1.学校成立“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及专家委员会,具体负责实施该项工作。

  2.校选拔录取工作严格按照“公正、公平、公开”原则,坚持标准,宁缺毋滥。选拔录取工作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监督电话:0577-55870046。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6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如实记入其考试诚信档案。下列行为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在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学位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一)提供虚假姓名、年龄、民族、户籍等个人信息,伪造、非法获得证件、成绩证明、荣誉证书等,骗取报名资格、享受优惠政策的;

  (二)在综合素质评价、相关申请材料中提供虚假材料、影响录取结果的;

  (三)冒名顶替入学,由他人替考入学或者取得优惠资格的;

  (四)其他严重违反高校招生规定的弄虚作假行为。”

  4.本招生章程由温州肯恩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十、联系方式

  地址: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大学路88号温州肯恩大学招生办公室,325060

  电话:0577-55870111

  微信公众平台:温州肯恩大学招生办

  QQ 招生咨询群:231407342

  招生信息网:http://www.wku.edu.cn/zsjy/swyt

  邮箱:admissions@wk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