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浙大城市学院 2022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初审结果的通知

2022-03-21 13:14:07 来源:

  各位考生:

  浙大城市学院2022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初审结果已确定。各报考专业初审结果如下:

专业

普通考生

通过人数

最低学考

折算分

特长生

通过人数

金融学(中外合作办学)

270

85

20

会展经济与管理(中外合作办学)

180

74

6

工业设计(中外合作办学)

285

60

2

护理学

420

81

12

  详细名单见附件(考生可登陆报名系统查看个人初审结果)。

  如有疑问,请咨询学校招生电话:0571-88018551。

  通过初审的考生后续操作流程提示如下:

  一、缴费

  日期:3月19-28日

  缴费方式:详见报名系统最新公告《2022年浙大城市学院“三位一体”综合素质测试缴费方法》

  温馨提醒:

  1.逾期不缴费者,视为放弃综合素质测试。

  2.本系统个人缴费状态将在3月29日更新,届时方可查询。

  二、准考证打印

  日期:4月2日起

  温馨提醒:

  1.登陆报名系统,依次点击“报考进程——准考证”,打印即可。

  2.如直接打印有困难,可将准考证截图打印,文字清晰可见即可。

  三、综合素质测试

  (一)面试

  对象:所有通过初审的考生

  地点:浙大城市学院 北校区

  方式:英文朗诵+无领导小组主题讨论

  时间安排见下表:

专业

测试日期

报到时间

预计结束时间

护理学

4月10日

(周日)

7:00-8:00

11:30

金融学(中外合作办学)

11:20-12:20

17:30

会展经济与管理(中外合作办学)

工业设计(中外合作办学)

  请考生务必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凭浙江省健康码(绿码)、行程码、核酸阴性证明(考前48小时内,电子、纸质均可)准时到校参加测试。

  温馨提醒:

  1.逾时未报到者,视为放弃综合素质测试。

  2.个人具体报到教室、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二)特长生测试

  对象:通过初审的特长类考生(见附件备注栏)

  时间:4月9日(周六) 12:30-13:00考生报到

  集合地点:北校区 文科1号楼120教室

  温馨提醒:

  特长类考生须参加面试和特长测试,特长测试时须出示特长获奖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特别提醒:疫情如有变化,我校将根据国家省市等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相应调整。请及时关注我校“三位一体”报名系统最新公告。

附件:浙大城市学院2022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初审通过考生名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