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简章

2013-03-15 09:48:55 来源:浙江高考网

为积极探索多元评价、多样选拔高职招生新的选拔模式,结合我院实际,2013年我院继续在部分专业实行 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形式,拟选拔品学兼优,综合素质好,有特长的优秀人才,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积极探索多元评价、多样选拔的高职招生新的选拔模式,按有利于科学、合理、有效地选拔人才,有利于实施素质教育,有利于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的原则,来选拔有创新能力、有特长、有专业素质的学生。在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高校招生委员会关于普通高校招生的政策规定,坚持“六公开、六不准”制度,实施阳光工程,自觉接受社会及省考试院监督,切实保障考生公平竞争权利。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学院建立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相应的工作机构及监督机构以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

(一)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职责:全面负责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制定综合评价招生方案及政策,制定实施细则,研究决定项目测试后各个测试项目的招生计划;研究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人员:由院长担任组长,分管教学、招生副院长及纪委书记担任副组长,教务处、招生就业处负责人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及分院院长为成员组成。

(二)综合评价招生办公室

    职责:负责综合评价招生章程制定;负责招生宣传咨询工作;负责考生报名组织工作;负责考生报名资格现场确认及相关材料审查工作;负责制作及发放校考准考证;负责制定及公示考生须知、测试流程;负责校考分数的统计及按入选原则确定入选考生名单;负责入选考生报批、公示及寄发工作;负责协助学院财务收费工作;负责协调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方案的落实。

人员:学院招生就业处处室成员,学院财务处处室相关成员。

(四)综合评价招生考务组

职责:制订并实施综合素质测试实施方案;组建命题小组、阅卷小组、考评小组等并督查和指导其工作,负责处理测试过程中的问题等;实施保密制度,做好测试试题和评分参考标准等材料的保密保管工作。

人员:由教务处处长任组长,并确定考务组其他成员。

(五)自主招生安全保卫组

 职责:负责试题运转、保管的安全;负责测试期间校园秩序的维护;负责考生在学院期间的安全。

人员:由保卫处处长任组长,并确定安全保卫组其他成员。

(六)综合评价招生后勤保障组

职责:负责考试场地、考试设备、备考场地、休息场地的布置准备工作,负责清洁卫生及茶水饮食服务工作。

人员:由后勤处处长任组长,并确定后勤保障组其他成员。

(七)综合评价招生纪检监察组

职责:负责自主招生全程监督、负责接待考生和家长来信来访、负责处理考生和家长反映的问题。

人员:由学院纪检监察室负责落实。

三、报考条件和招生计划

(一)报考条件

报考对象为已取得2013年浙江省高考资格的应届、历届普高生,且符合下列条件者: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在校期间无任何违纪处分记录;

3、普高类考生须参加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并各科考试成绩P等以上的学生(会考成绩以省考试院提供的成绩为准)。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2013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计划

招生专业

普高文科

普高理科

普高艺术文科

普高艺术理科

学制

学费   (元/学年)

备注

装饰艺术设计(服饰品设计方向)

 

 

15

5

3

7800

招收美术类

染整技术(数码印染与营销方向)

 

40

 

 

3

6000

色盲色弱限报

物流管理

20

25

 

 

3

6000

 

美术

 

 

15

5

3

7800

招收美术类

服装设计(中日合作)

5

5

 

 

3

15000

 

应用英语

30

10

 

 

3

6000

 

合计

55

80

30

10

 

 

合计175

四、测试与评分办法

(一)测试

测试分高中阶段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综合素质测试和统一选拔考试(高考)三部分。综合素质测试着重考察学生的专业素质和专业潜质,测试内容包括已掌握的知识程度和学习能力、人文与心理素质、与所学专业相适应的气质兴趣与服务形象、语言表达能力、其他与专业学习相关的能力要求等。测试形式为面试和笔试相结合形式,考生根据报考专业选择相应的测试项目。

(二)测试评分

高中阶段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科目成绩总分折算满分为60分(换算表如下),其计算办法为学业水平分数=所有会考等第所对应分值相加÷会考科目数;综合素质测试满分300分;高考考试成绩总分折算成满分为240分,总分指的是考生专科批次总分,艺术类分数为考生专科批次综合分。

会考等第

A

B

C

D/P

换算分值

60

50

45

40

 

总分600=学业水平分数60分(占总分的10%+综合素质测试分300分(占总分的50%+高考考试成绩240(占总分的40%)

五、录取办法

1、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

2、根据考生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综合素质测试和统一选拔考试结果,按照录取规则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直到额满,如生源不足,经省教育考试院同意,不足部分转到相应批次统招计划。高中阶段具备有相关特长和相关专业选修课学分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3、入选考生必须参加2013高考,普高(文、理、艺)考生参加三类科目组的报名和考试,录取批次安排在第三批提前录取。志愿填报纳入我省普通高校第三批提前录取院校统一填报,考生须在五个院校志愿栏的第一志愿栏填写我校志愿,未被我校录取的,进入后续志愿的投档程序。填报的专业志愿须在本方案公布的招生专业范围内。

4、录取工作在8月底前完成。凡被我校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信息,在本校招生信息网和浙江教育考试网同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5、公示结束后,学校将拟录取考生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经审核同意后向考生发录取通知书。

六、实施进程安排

  (一)2013320日—415日,网上报名,填写并打印《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表》和《诚信考试承诺书》。

  (二)201342016点前,考生本人到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处进行现场确认资格,提交相关材料及缴纳报名考试费,打印准考证。

  (三)2013421日,综合素质测试

  (四)2013515-5月25,拟录取名单在学校网站和浙江省考试院网站公示,并报省考试院备案。

  (五)20138月底,完成录取工作并寄发录取通知书。

七、自我约束机制及违规处理

1、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试点工作是深化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所有参加招生考试的工作人员都要认真学习招生政策、规定,严格遵守招生考试纪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创造一个让社会、考生放心的选拔环境,确保招生工作顺利完成。

2、招生工作的全过程由学校纪检监察室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省教育考试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3、考生个人应本着诚信原则向学校提出申请,如有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欺诈手段取得录取和学籍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和学籍,并将其退回家庭户籍所在地。

4、其它违规行为的处理遵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