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浙江科技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简章

2014-01-20 20:29:28 来源:

  为贯彻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落实浙江省新课改高考方案,结合我校国际化办学特色和中德联合培养本科生项目及专业人才培养的需要,我校2014年继续开展“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制度试点。

  一、招生计划

  文、理科招生,总计划数为120名,分为三个类别,具体招生专业、计划数如下:

  

  

  

  招生专业

  计划数

   

  一

  理科

  一批提前

  机械类(中德联合培养)

  15

  中德联合培养本科生项目,即“2+3”项目(前两年浙江科技学院学习,后三年赴德国学习,符合条件者分别授予德国合作院校的相应学位和浙江科技学院学士学位)。入学后专业教学采用德语教学,高考录取时,理科外语要求100分及以上,艺术类外语要求80分及以上。

  一批提前

  电气类(中德联合培养)

  10

  一批提前

  计算机类(中德联合培养)

  10

  一批提前

  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中德联合培养)

  5

  一批提前

  土木类(中德联合培养)

  5

  一批提前

  生物工程类(中德联合培养)

  5

  艺术类

  一批提前

  设计学类(中德联合培养)

  12

  二

  理科

  二批提前

  经济学

  (中美班)

  18

  与美国布里奇波特大学合作,第四年赴美且符合条件者可获得美国布里奇波特大学金融学专业理学学士学位和浙江科技学院经济学学士学位。4年制,入学后专业教学采用英语教学,高考录取时,外语要求100分及以上。

  文科

  二批提前

  经济学

  (中美班)

  20

  三

  理科

  二批提前

  建筑学

  20

  浙江科技学院学士学位,5年制。

  

  合计

  

  

  120

  

  二、选拔对象

  思想品德优良,身心健康,具有创新精神、培养潜质、学科特长或特殊才能,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外语学习能力、独立生活能力的优秀考生。

  三、报名条件

  具有浙江省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的考生,其中,报考中德联合培养本科生项目考生须接受过十二年制正规中小学教育(小学6年、中学6年,不含转学、休学、留级等原因延长的学习年限):

  1.普通文理科考生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达到5A及以上,其余为C等(含)以上,同时综合素质评价均为P等(含)以上。艺术类考生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均为C等(含)以上,同时综合素质评价均为P等(含)以上,且2014年浙江美术类专业省统考成绩80分及以上。对于报考类别一的考生,若德语达到DSDⅠ(相当于欧盟标准B1)级水平及以上,则视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外语成绩为A。

  2.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达到3A及以上,其余为C等(含)以上,同时综合素质评价均为P等(含)以上,且符合以下专项条件之一者(均限高中阶段获得):

  (1)学科竞赛类: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包括:全国高中数学联赛、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中获得省级赛区竞赛三等奖(含)以上。

  (2)科技创新类:以第一作者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中获得省级三等奖(含)以上;或在全国“明天小小科学家”活动中获三等奖(含)以上。

  (3)语言特长类:在全国创新英语作文大赛中获优胜奖(含)以上;或在全国中学生英语能力竞赛中获三等奖(含)以上。

  四、报名方式

  1.凡符合报考条件考生须通过报名系统(http://zs.zust.edu.cn)进行网上报名。每位考生限报一个类别,并预选该类别下的专业,高考录取填报志愿时允许在三位一体报考同一类别内作调整并确定最终专业。

  2.申请人登录浙江科技学院本科招生网(http://zsb.zust.edu.cn),根据网上“报名流程”办理报名相关手续,报名信息填写完毕用A4纸打印。

  3.申请材料:

  (1)报名申请表(需由所在中学校长签名并加盖中学公章);

  (2)高中阶段各学期成绩单(需盖所在中学教务处公章);

  (3)身份证复印件;

  (4)高中阶段获奖证书或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需盖所在中学教务处公章);

  (5)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等第证明(盖所在中学教务处公章);

  (6)个人陈述,内容包括自身成长经历及体会、个性特长及取得的成果、进入高校的努力方向及设想等,要求考生本人手书(不接受电脑打印件),需本人签名。字数控制在800-1000字之间。

  4.材料装订:将书面申请材料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A4纸标准,装订时将申请表作为材料首页。

  5.材料邮寄:只接受邮政特快专递(EMS),截止时间前寄送至:杭州市留和路318号浙江科技学院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571-85070165,邮编:310023 (申请材料不退还,请留好备份) 。

  五、书面评审

  1.学校将成立评审小组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书面审核,根据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竞赛成绩以及中学阶段综合表现情况,确定我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通过书面评审的考生名单。

  2.通过书面评审的考生人数一般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5倍。

  3.书面评审结果将在学校本科招生网上公布,考生也可通过学校“三位一体”报名系统查询(http://zs.zust.edu.cn)。

  六、三位一体综合测试费用

  1.收费标准:110元/人。

  2.过书面评审的考生收取报名费,未通过书面评审的考生免收报名费。

  3.缴费方式:报到当天现场缴费。

  七、综合测试

  通过书面评审的考生须参加学校组织的综合测试。综合测试主要考察学生创新精神、培养潜质、学科特长或特殊才能,考察沟通能力、外语学习能力、独立生活能力等方面的素质。中德联合培养各专业、经济学(中美班)专业的综合测试以面试为主;建筑学专业的综合测试包括面试、绘画基础考核等;艺术类专业的综合测试包括面试、设计学类专业考核。

  若通过书面评审参加综合测试的考生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5倍,则在面试前一天(3月29日)组织笔试,根据笔试成绩,原则上按招生计划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考生需自备2B铅笔、钢笔或签字笔。若综合测试人数未达到招生计划数5倍,则不进行笔试,所有考生直接进入面试。

  综合测试结束后,考生可通过我校招生网查询成绩,入围考生名单在学校招生网上进行公示并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八、时间安排

  1.考生报名:2014年2月28日8:00至3月21日16:00。

  2.材料邮寄:从报名时起至3月21日截止(以当地邮戳为准)。

  3.学校书面评审:3月21日至3月24日。

  4.书面评审结果查询:初审通过的考生名单将于2014年3月24日在浙江科技学院本科生招生网上公布。

  5.2014年3月24-28日,通过初审的考生登录浙江科技学院招生网“综合评价招生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确认。

  6.考生报到:3月29日(以具体通知为准)。

  7.综合素质测试:3月30日(以具体通知为准)。

  8.综合素质测试结果查询:综合测试结束一周后,考生可登录我校招生网查询。

  九、录取办法

  1.入围考生报考中德联合培养各专业考生须参加2014年高考一类科目组和二类科目组的考试,报考建筑学、经济学(中美班)考生须参加2014年高考二类科目组或相应科目组的考试。考生中学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学校综合测试成绩、高考成绩按一定比例合成综合成绩,在填报高考志愿时须将浙江科技学院填写为第一志愿,填报的专业志愿须在本简章公布的招生专业范围内,并与三位一体招生报名的类别相符,文理科及艺术类不得跨科填报。

  2.根据入围考生志愿,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报考中德联合培养本科生项目理科各专业、经济学(中美班)高考外语需达100分及以上,设计学类(中德联合培养)专业外语要求80分及以上。

  文理科综合成绩=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20% + 综合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30% + 高考总分(折算成满分100分)×50%。

  文理科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换算表:

  学业水平测试成绩

  3A

  4A

  5A

  6A

  7A

  8A

  9A

  10A

  11A及以上

  成绩折算(分)

  60

  65

  70

  75

  80

  85

  90

  95

  100

  艺术类综合成绩=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10% + 综合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40% + 高考总分(折算成满分100分)×50%,其中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A等计10分,B等计8分,C等计6分。

  3.专业投档办法:对进档的考生,学校按照计划数1:1进行专业投档,专业志愿间不设级差分。当考生综合成绩无法满足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

  4.若考生志愿填报人数未到计划数的110%,则录取人数原则上控制在志愿填报人数的85%以内。

  十、学费标准

  学校收费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浙江省物价局审批后执行。具体收费标准如下:

  1.中德联合培养本科生项目理科各专业学费:3960元/学年;

  2.设计学类(中德联合培养)专业学费:7000元/学年;

  3.建筑学专业学费:3960元/学年;

  4.经济学(中美班)学费:21000元/学年;

  5.住宿费:1000-1200元/学年。

  (以上各类收费标准届时按浙江省有关部门文件规定执行,不包括国外学习生活费用,详见项目介绍)。

  十一、其他

  1.学校成立“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实施该项工作。

  2.学校选拔录取工作严格按照“公正、公平、公开”原则,坚持标准,确保质量。选拔录取工作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并接受社会监督,监督电话:0571-85070100。

  3.考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提供真实准确的报名申请材料,申请材料中存在虚假内容或者隐匿可能对考生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实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资格;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考生所在中学应当对其所出具的推荐材料或者盖章认可的自荐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4.咨询与联系

  学校网址:http://www.zust.edu.cn

  招生网址:http://zsb.zust.edu.cn

  2014年“三位一体”报名系统登陆网址:http://zs.zust.edu.cn

  咨询电话:0571-85070165 传真:0571-85070165

  学校地址:浙江科技学院招生办公室(杭州市留和路318号,邮编310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