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绍兴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提前招生素质考评有关规定

2015-03-15 13:37:20 来源:

  绍兴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高职提前招生素质考评主要依据为高中阶段竞赛及获奖情况,经学校素质考评组审核后,最高分为20分;同一考生同类项只取高分项;不同类项可累加,但累加最高不超过20分。素质考评分列入综合素质测试成绩,素质考评具体项目及分值如下。

序号
项目
等级
分值
1
中职学校师生技能竞赛
省级三等奖(含)以上
20分
地(市)级三等奖(含)以上
10分
2

高中阶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省级(含)以上
20分
地(市)级(含)以上
10分
县(市、区)级(含)以上
5分
3
高中阶段参加政府主管部门组织的体育(限篮球、足球、排球、羽毛球、网球、乒乓球、田径、健美操、定向、武术项目)、文艺等比赛。
省级比赛获团体前三名或个人前六名或三等奖(含)以上
20分
4

国家等级运动员。
地(市)级比赛获团体前三名或个人前六名或三等奖(含)以上
10分
县(市、区)级比赛获团体前三名或个人前六名或三等奖(含)以上
5分
国家二级(含)以上
20分
5

高中阶段参加政府主管部门组织的学科竞赛。
省级个人前六名或三等奖(含)以上
20分
地(市)级个人前六名或三等奖(含)以上
10分
县(市、区)级比赛获个人前六名或三等奖(含)以上
5分
6
高中阶段参加政府主管部门组织的科技、发明、创新、书法美术及电脑制作等大赛。
省级(二等奖(含)以上
20分
地(市)级二等奖(含)以上
10分
县(市、区)级二等奖(含)以上
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