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美术类专业统考违规考生处理公告

2014-12-25 14:32:30 来源:

  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第二十五条规定,现将在2015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美术类专业统考中,被认定为考试违规的考生的准考证号、考试科目、违规事实、拟处理意见、处理依据公告如下(见附件)。考生如对所认定的违规事实存在异议,可在公告之日起七日内向我院陈述和申辩。公告期满后,我院将依法作出正式处理决定。

  联系电话:0571-88907595、88907570。

  浙江省教育考试院

  2014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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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2015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美术类专业统考违规考生处理公告.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