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第二批“省重点建设高校”名单出炉!

2017-08-30 12:36:11 来源:

  浙江省政府办公厅今天(29日)公布第二批省重点建设高校名单,浙江理工大学、浙江工商大学、浙江中医药大学、浙江农林大学、温州医科大学、浙江财经大学、杭州师范大学等7所高校入选。第二批省重点建设高校以优势特色学科为遴选依据和建设基础,共涉及11个学科。

  

 

  列入第二批省重点建设的高校,要根据相关文件精神,聚焦优势特色学科,认真制订5年建设规划,报省教育厅审核同意后实施。省教育厅将会同省财政厅每年组织开展对省重点建设高校的督导评估,并将结果报省政府。

  据了解,2014年11月,浙江省正式启动“省重点高校建设计划”。该计划面向省属及地方属普通高校,按综合发展型和特色发展型两类申报,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个别特色鲜明、实力突出、发展强劲的高校可放宽至有硕士学位授予权。

  2015年4月7日,省政府公布第一批重点建设高校名单,分别是:中国美术学院、浙江工业大学、浙江师范大学、宁波大学、杭州电子科技大学。

  科普时间

  1 “省重点高校建设计划”有什么作用?

  按照“政府主导、高校自主;分类发展、重点突破;注重实效、动态调整”的原则,“省重点高校建设计划”以推进体制机制创新,推动优势特色学科发展,建设高素质教师队伍,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提高国际合作与交流水平为主要内容,通过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强管理,统筹规划,强化绩效考核,重点建设,以点带面,加快推进我省高等教育整体发展。

  2 什么样的学校可以成为省重点建设高校?

  遴选标准是既要考核学校综合办学实力,也要注重特色发展和错位发展,优先选择发展势头强劲、办学水平与竞争力在省内或者国内同类高校中处于领先地位的学校。

  综合发展型高校主要考察其综合办学实力和发展潜力,要求经过5年左右的建设,至少有5个一级学科能进入国内同类一级学科的前10%或前5位;特色发展型高校侧重考察其主要学科发展水平和发展潜力,要求经过5年左右的建设,至少有2个主要学科能进入国内同类一级学科前5%或前3位。

  3 成为省重点建设高校后会有什么支持政策?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2016年发布的《关于支持省重点建设高校的若干意见》,省重点建设高校享有6项支持政策。

  一、探索新型高校运行保障机制

  按照保底、奖优、放开、搞活的思路,探索建立“自我发展、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的新型高校运行保障机制。在加大财政投入的同时,扩大高校财务和收费自主权,拓宽社会资源进入教育途径,进一步落实高校办学自主权。依据成本分担原则,省重点建设高校可在一定范围内上浮部分学科及专业的收费标准。

  二、提高经费统筹能力

  除国家和省级专项资金中明确要求按规定用于指定项目外,其余各级各类资金由高校统筹使用。各业务主管部门不得向高校提出使用要求,不设置比例、定额等与经费使用挂钩的考核指标。探索高校后勤服务社会化、市场化,可试行自主合理收费。

  三、加大人事制度改革力度

  完善绩效考核办法,绩效工资总量与事业发展成效挂钩,对完成目标任务考核优秀的高校,可突破原绩效工资水平,由高校按照优绩优酬原则自主分配。对省重点建设高校中的重点建设学科可单列核定专业技术高级岗位比例,不受所在高校核定结构比例限制。

  四、大力支持科技创新

  围绕对接经济社会重大科技需求,高校可与科技等部门采取联合资助方式,实施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开展基础性、理论性和探索性研究。倾斜支持建设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并申报国家地方联合工程中心(工程实验室)。支持高校实验实训环境、平台和基地建设,优先列入省公共建设资金项目支持范围。

  五、扩大发展研究生教育

  优先支持研究生学位点增设,优先安排新增研究生招生计划特别是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支持开展研究生课程改革,优先考虑课程改革试点项目。

  六、形成倾斜支持合力

  省级有关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统筹协调,加大资源配置力度,合力推动省重点建设高校加快发展;根据本意见精神,结合实际出台具体扶持措施。各高校要锐意改革,认真研究制订内部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相关改革试点可以“一事一报”“一校一策”的方式,向省级部门申报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