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自主招生拟录取名单补充公示
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按《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自主招生方案》规定按专业确定拟录取名单,于4月25日公示,公示期间,接到学生反映我院漏加二位考生的特长分,经查实,情况属实,是由于我院工作人员工作疏忽造成,经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同意,我院拟补录取以下二位考生,现予以公示,并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在公示期限内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必须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必须署报本人真实姓名和身份证号码。
2、公示时间从4月28日起到5月15日止。
3、联系处室和受理电话: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室,电话:0577-86536995,联系人:陈老师。
招生办联系电话:0577-86533927、86533901
传真:0577-86533953
学校地址: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甬江路1号
邮政编码:325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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