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首批4所高校章程通过核准将颁布 实现“一校一章程

2015-05-27 09:21:37 来源:

  今天上午,在浙江省教育大厦举行“浙江省高校章程建设新闻通气会”。经过近两年的试点探索,我省首批4所高校章程通过核准并将正式颁布。这是教育部《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实施以来,我省核准的第一批高校章程,标志着我省高校进入“依章办学”时代。

  在今天的通气会上,来自浙江传媒学院等4所高校分别介绍各自章程的亮点,以及主要解决的问题。

  浙江省高校章程建设发展情况

  2011年,教育部颁布《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1号),全面启动章程建设。2013年4月,省教育厅出台《关于贯彻实施<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的指导意见》,并先后遴选13所高校开展章程建设试点。目前,全省先后有9所高校提交了章程核准申请,有11所高校报送了章程征求意见稿。其中浙江农林大学、浙江中医药大学、浙江传媒学院、浙江金融职业学院4所高校章程经过专家论证、网站公示、厅长办公会议审定,正式报教育部备案后,成为我省首批通过核准的高校章程。

  高校章程建设的意义和作用

  一是有助于明晰内部治理结构。二是有助于规范办学行为。三是有助于维护师生合法权益。四是有助于接受社会监督。高校章程通过核准之后,就成为高校办学的基本规范和依据,社会对于高校办学行为的监督也就有了参照。“照章办事”将成为高校的共同准则,也将成为评价高校、监督高校的重要依据。

  计划全面建成“一校一章程”

  2013年,我厅行政许可和审批项目由20项减少到12项,行政管理类事项由62项减少到32项,取消了31项检查考核评估表彰事项。我们把专业设置、职称评审、一般科研项目评审等事项都下放给高校,同时通过“校考单录”、“单招单考”、“三位一体”等方式,扩大高校的招生自主权。2014年开始,我省把教师的高级职称评审权全部下放高校,允许高校在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方面自定标准、自主评聘、自主发证,计划到今年底前所有的公办高校全面建成“一校一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