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浙江警官职业学院普高第三批提前录取专业招考办法

2016-03-14 17:33:32 来源:

  一、招生专业:刑事执行

  二、报名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品行端正,组织纪律性强,志愿从事警察工作。

  (三)符合浙江省公安警察院校招生政审条件。

  (四)年龄不超过22周岁(1994年9月1日以后出身),未婚,已经在浙江省常住户口所在地参加当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

  (五)身体健康,男生身高1.70米(含)以上,女生身高1.60米(含)以上;男生体重不低于50公斤,女生体重不低于45公斤,体型匀称(标准体重〈kg〉=身高〈cm〉-110,超过标准体重25%的为过于肥胖,对过于肥胖的考生严格控制);左右眼单眼裸视力均在4.8(含)以上;无色盲、色弱;两耳无重听;无口吃;五官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如唇裂、对眼、斜眼、各种疤麻、胎记和痣等),颈部、手臂、腿部(膝盖以下)无特别明显癜痕、疤痕、胎记、色素斑和身体其它大面积的疤痕挛缩;无明显下蹲困难;嗅觉不迟钝、无鸡胸、无腋臭、无严重静脉曲张,无明显八字步、罗圈腿,无重度平跖足(平脚板),无文身、少白头、驼背、斜颈,无各种残疾,直系血亲无精神病史;无传染病。乙肝项目检测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明确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体判定标准的函》(教学司函〔2010〕21号)规定要求执行。

  (六)必须通过《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以上报名条件,如果上级主管部门有新规定,则按新规定执行。

  三、招生考试办法

  (一)综合测试

  根据警察素质要求,报考浙江警官职业学院的考生,必须参加由浙江警察学院(http://www.zjjcxy.cn)在高考前组织的综合测试。综合测试包括面试、心理测试、体能测试,其中面试、心理测试、体能测试中任何一项不合格均为综合测试不合格。

  1、报名时间

  2016年3月1日至3月20日

  2、报名办法

  报名期间,凭2016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证(户口所在地参加高考报名)和居民身份证,直接在浙江警察学院招生信息网上办理报名手续(缴纳报名费130元);对因户口迁移等原因无法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可凭2016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证和居民身份证,直接到浙江警察学院现场办理报名手续。

  3、综合测试时间

参加综合测试考生所在地区

面试、心理

测试时间

体能测试时间

温州、湖州、舟山

426

427

杭州、宁波

427

428

金华、台州、丽水

428

429

绍兴、嘉兴、衢州

429

430

  综合测试集中在浙江警察学院进行。考生在综合测试规定时间当天8∶00—15∶00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和高考报名证,到浙江警察学院报到参加面试。超过报到时间,原则上不能参加面试与心理测试。面试实行综合淘汰制,面试合格的考生,领取《心理、体能测试证》,并于当天参加心理测试,第二天参加体能测试。未参加心理测试的考生,不能参加第二天的体能测试。

  4、综合测试相关说明

  (1)面试中,如有不符合公安警察院校招生条件的,确认为面试不合格。面试工作人员应将面试不合格结论填写在《报考公安警察院校考生面试表》上并签名,考生需签名确认。面试不合格的考生不再参加心理测试、体能测试。

  (2)心理测试结果作为考生填报志愿和政审划线的条件之一。心理测试成绩可于2016年6月中旬在浙江警察学院招生信息网上查询。

  (3)体能测试项目为:

  男子: 100米跑;1000米跑;推铅球(5公斤)

  女子: 100米跑;800米跑; 推铅球(4公斤)

  三项体能测试的合格成绩为180分(含180分)。

  (4) 参加综合测试所需的住宿、交通等费用均由考生自理。

  5、体能测试分不计入高考总分,但作为可否填报浙江警官职业学院普高第三批提前录取专业志愿的资格条件,体能测试成绩不合格的不得报考。

  (二)填报志愿

  凡文化成绩、体能测试成绩上线,体检、综合测试合格的考生,须于省教育考试院确定的时间内,网上填报普通高校招生第三批提前录取专业志愿。

  (三)淘汰体检、综合测试不合格考生

  在划定政审分数线前,根据考生体检结果和综合测试情况,将身体状况不符合招生报名条件和综合测试不合格的考生,提前予以淘汰。

  (四)政审划线及政审

  政审最低控制分数线,由省教育考试院在身体检查、心理测试、体能测试合格的考生中,根据考生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生计划的一定比例划定。浙江警官职业学院在普高三批提前录取专业的政审最低分数线须达到第三批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

  浙江警官职业学院将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政审上线考生名单,送(寄)给各市司法局政治部,由各市司法局组织考生所在地司法局进行政审。

  (五)录取

  录取工作在普高三批提前录取,实行远程网上录取。女生录取比例不超过10%。

  凡政审合格的上线考生,由省教育考试院按有关规定投档,学院将根据公布的招生章程进行录取。

  (六)入学后复查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根据有关规定对其身体条件进行复查,身体条件等不符合招生要求的,将按有关规定处理。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考生自己负责。

  (七)学生管理特色、学生待遇与就业

  学生入学注册后统一着制式服装,全部在学院住宿,实行警务化管理。学生按规定享受奖学金、助学贷款、特困生补助,学院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学生按照“市场导向、政府调控、学校推荐、学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就业机制落实就业。提前录取专业学生毕业前,可参加由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统一组织的面向社会录用公务员考试,根据考试成绩、体检、考察情况以及人民警察录用条件与程序,择优录用。

  (八)收费标准

  经浙江省物价局核准,我院学生每学年收学费6000元;住宿费:学生公寓4人一间,每人每学年1200元。

  (九)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二号大街

  邮政编码:310018

  咨询电话:0571-86878161 传真:0571-86836631

  学院网:http://www.zjjy.com.cn E-mail:zs@zjjy.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