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出台政策支持高校发展 5所高校可扩大财务和收费自主权

2016-07-28 09:47:46 来源:

  昨天,记者从浙江省教育厅获悉,省政府日前出台《关于支持省重点建设高校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重点建设高校在资金统筹、绩效分配等方面将实行“一校一策”,拥有更多改革自主权。中国美术学院、浙江工业大学、浙江师范大学、宁波大学、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等5所高校入选我省第一批重点建设高校。

  《意见》提出,重点建设高校将探索建立新型高校运行保障机制。在加大财政投入的同时,扩大高校财务和收费自主权,拓宽社会资源进入教育途径,进一步落实高校办学自主权。依据成本分担原则,省重点建设高校可在一定范围内上浮部分学科及专业的收费标准。

  同时,重点建设高校将提高经费统筹能力。除国家和省级专项资金中明确要求按规定用于指定项目外,其余各级各类资金由高校统筹使用。各业务主管部门不得向高校提出使用要求,不设置比例、定额等与经费使用挂钩的考核指标。探索高校后勤服务社会化、市场化,可试行自主合理收费。

  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是重点建设高校建设的内容之一。《意见》指出,在对接经济社会重大科技需求方面,允许重点建设高校与科技等部门采取联合资助方式,实施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开展基础性、理论性和探索性研究。同时,倾斜支持建设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并申报国家地方联合工程中心(工程实验室)。支持高校实验实训环境、平台和基地建设,优先列入省公共建设资金项目支持范围。

  我省还将优先支持重点建设高校研究生教育,支持研究生学位点增设,优先安排新增研究生招生计划。支持开展研究生课程改革,优先考虑课程改革试点项目。以2016年的高校博士研究生招生为例,招生计划明显向重点建设高校倾斜,部分高校增幅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