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高考体检4月6日开始 体检单位华慈医院

2012-03-28 17:10:37 来源:浙江高考网

  2012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即将开始。据了解,宁波市直属学校高考体检工作将于4月6日至4月25日进行,预计市区20余所直属学校7000余名考生参加本次体检。体检单位为华慈医院,其中在市高招办进行确认的考生体检安排在4月15日下午3时进行。

  按有关规定,今年高考将取消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携带者不能录取学前教育、航海技术、飞行技术、面点工艺、西餐工艺、烹饪与营养、烹饪工艺、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的限制。各体检站要严格执行教育部、卫生部关于普通高校招生学生入学体检取消乙肝项目检测的规定。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简称转氨酶)超过参考值上限指标2倍以上者(含2倍),应当进行B超复查。B超复查诊断肝部弥漫性病变者(脂肪肝除外),体检结论为不合格。

  按省有关规定,各地招生体检工作须在高考报名后至4月底前在指定的招生体检站组织进行,任何规定时间外及非指定医疗机构为考生做出的体检结论均无效。

  对提交复检申请报告的考生,由县(市)区高校招生办公室(考试院、考试中心,以下统称招生部门)审核汇总后造表,并附考生本人书面申请报告及相关体检材料,报设区市招生部门,设区市招生部门审核汇总后统一安排复检。对复检不合格并提交终检申请报告的考生,由设区市招生部门审核汇总后造表,并附考生本人书面申请报告及相关体检材料,于5月5日前报省教育考试院,省教育考试院审核汇总后统一安排终检。凡申请复检或终检的考生,分别凭县(市)区或设区市招生部门出具的介绍信及考生本人居民身份证参加。

  浙江省人民医院为我省招生体检的终检医院,负责对有异议的体检做出终检结论,终检时间集中于5月6日至13日进行,逾期一律不再办理。

  参加高职单考单招的职高、中专、技校的考生,按普通高校招生体检规定执行。

  残疾考生名单在5月30日前报省教育考试院中心体检组审核。其中听力残疾考生名单在5月10日前报省教育考试院中心体检组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