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3月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三项考试违规考生处理的公告

2015-04-04 12:29:26 来源:

  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现将我院对2015年3月普通高校招生三项考试中已认定作弊的4名考生的准考证号、违规行为、以及相应的处理意见公告如下,考生如对所认定的违规事实存在异议,可在公告之日起7天内向我院陈述和申辩。公告期满后,我院将依法作出正式处理决定。联系电话:0571-88908515。违纪类考生由考生所在地市级招生考试机构在网站公告并作出处理。

  2015年4月3日

准考证号

科目

违规行为

拟处理意见

1510110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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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1515502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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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680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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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9505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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