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上海立达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简章

2012-02-02 来源:自主招生网
一、学校全称
上海立达职业技术学院
二、就读校址
校本部:      上海  松江  车亭公路      1788
三、层次
□ 本科  ■ 高职  □ 专科
四、办学类型
■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五、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三校生
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齐全考生
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不全考生
01
物流管理
10
10
 
02
报关与国际货运
18
15
2
03
国际航运业务管理
10
8
 
04
集装箱运输管理
5
5
 
05
港口业务管理
5
5
 
06
国际商务
6
6
2
07
连锁经营管理
30
 
 
08
会计
10
7
2
09
商务英语
6
7
2
10
商务日语
5
7
 
11
酒店管理
14
10
3
12
旅游管理
10
7
3
13
会展策划与管理
10
10
 
14
信息传播与策划
7
6
2
15
传媒策划与管理(网络传播)
8
7
 
16
计算机应用技术
7
6
2
17
计算机网络技术
8
7
 
18
软件技术
5
5
 
19
护理
35
28
2
20
机电一体化技术
16
12
2
21
模具设计与制造
8
7
 
22
应用艺术设计(展示设计)
15
7
 
23
应用艺术设计(环境设计)
15
8
 
24
电脑艺术设计
8
5
 
25
装饰艺术设计
7
5
 
合计
 
278
200
22
注:1.专业序号1-21为非艺术类专业,22-25为艺术类专业。
    2.退役士兵3名,包含于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齐全考生计划(不限专业),按市教委有关规定单独组织文化测试并录取。
六、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不限,入学后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日语专业除外)
七、招收男女生比例
八、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九、录取规则
(一)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齐全考生
1.文化成绩要求
(1)考生必须具有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命科学和信息科技等十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成绩不设等第要求。
(2)非艺术类考生须参加学校组织的技能测试(满分100分);
(3)艺术类专业考生须参加学校组织的素描、色彩专业加试(每门满分100分)。
(4)根据学业水平考试等第成绩A、B、C、D、F,折成对应的分数:A=100;B=90;C=75;D=60;F=40。
2.录取办法
(1)非艺术类专业:按高中学业水平考试10门成绩折算分总分+技能测试成绩+学校加分的合成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划定最低录取资格线,资格线上考生按志愿优先原则录取。同分情况下按语文、数学、英语折算分数次序和高低排序。
(2)艺术类专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10门成绩折算分总分+专业加试成绩×50% +学校加分的合成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分情况下按专业加试成绩高低排序。
(3)如学校一志愿有缺额,则依次录取二、三志愿考生,各志愿之间没有分数级差。
(二)三校生、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不全考生
1.文化成绩要求
(1)非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学校组织的入学测试(满分150分)和素质技能测试(满分100分)。
报考连锁经营管理专业的三校生,还须加试学校组织的国际商务基础知识(满分150分)。
(2)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学校组织的入学测试和素描、色彩专业加试(每门满分100分)。
2.录取办法
(1)非艺术类专业:按入学测试成绩+素质技能测试成绩+学校加分的合成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按不同考生类别的招生计划划定不同最低录取资格线,资格线上考生按志愿优先原则录取。同分情况下按入学测试成绩高低排序。
其中,连锁经营管理专业(三校生):按入学测试成绩+素质技能测试成绩+国际商务基础知识测试成绩×30%+学校加分的合成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择优录取。
(2)艺术类专业:入学测试成绩+专业加试成绩×50%+学校加分的合成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分情况下按专业加试成绩高低排序。
(3)如学校一志愿有缺额,则依次录取二、三志愿考生,各志愿之间没有分数级差。
十、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艺术类每生每学年 13000 元【沪价费(2011)004号】;
其他专业每生每学年 10000 元【沪价行(2000)120号】;
住宿费标准
收费标准根据批文执行
报名、考试费
报名费14元/人;考试费26元/门;艺术类专业考试费50元/门。{沪价费[2006]5号}
十一、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校名称
上海立达职业技术学院
证书种类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立达职业技术学院专科毕业证书。
十二、联系电话
021-57803530   57803531 57800622
十三、投诉监督电话
021-57803607
十四、网址
www.lidapoly.edu.cn    www.lidapoly.com
十五、资助学生政策
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等。
学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六、其他须知
(一)报名资格:按上海市教委文件规定
(三)考试内容、试卷分值和考试时间地点:《入学测试》内容为语文、数学、英语、生活常识。测试时间90分钟,满分为150分;《技能测试》、《素质技能测试》内容为1.道德修养与法律常识(含法律基础、道德修养、时事政治)2.基本科学素质(含数学知识运用、信息科技知识、自然科学常识)3.人文艺术修养(含语言沟通与表达、史地常识、艺术修养)4.健康与安全(含身体健康与心理健康、安全常识)。测试时间60分钟,满分为100分;艺术类加试内容为素描、色彩,考试时间各90分钟,每门满分为100分;报考连锁经营管理专业的三校生,还须加试《国际商务基础知识》,考试时间60分钟,满分为150分。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四)加分政策(以下加分只能享受其中一项最高分,不做累计加分,并记入总分排序)。
加分项目
相关证件
分  值
高中阶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
证书原件
市级20分、区级10分
高中阶段获得区以上学科竞赛、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星光计划”职业技能竞赛者
证书原件
二等奖以上15分、优胜奖以上10分
高中阶段获得市或区以上体育单项竞赛前六名者
证书原件
市级15分、
区级10分
国家级运动员
证书原件
一级15分、
二级10分
获得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颁发的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中级及以上证书者
证书原件
高级15分、
中级10分
烈士子女
区民政局证明
20分
归侨子女、华侨子女
区侨联证明
10分
少数民族
区民委证明
5分
台湾籍青年
区台办证明
5分

















注:凡第一志愿报考我院且符合以上“加分政策”规定的考生须持有关证明(原件、复印)在办理网上报名信息确认时交我院审核。
(五)学校在5月上旬至6月上旬,学校组织被录取考生进行新生教育。
(六)其他情况详见学校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