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方向:管理心理学与应用心理学、社会心理学、城市社区建设、社会工作
1980年4月经上海高教局批准,经国家教育部同意,上海大学文学院建立社会学系(前身为上海复旦大学分校社会学系),这是1979年社会学学科在中国大陆恢复研究后,在大陆高等院校中最早设置的社会学系。2000年,社会学系获上海大学文科唯一博士学位授予点。2001年成为上海市教委重点支持的学科,同时也成为国家211重点资助学科。
为适应改革开放和上海市社会经济发展对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需要,提高在职人员的业务素质,为社会培养合格的高级管理人才,经上海市学位办批准,我院拟开办社会学专业在职研究生课程进修班。
一、招生对象:
1.各级党委城市主管部门、宣传部门、民政部门、工会组织、社会保障、公安干警;
2.各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
3.市场咨询、市场调查研究公司;公共调查研究部门;
4.大中院校从事教学、管理工作的教职员工;
5.有志于从事社会工作的社会各界精英人士;
二、课程设置
A.学位课
①社会学理论 ②社会学研究方法 ③公共英语 ④专业英语 ⑤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 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B.必修课
①中高级社会统计 ②社会网络分析 ③组织社会学 ④城市社会学 ⑤社会分层 ⑥社会学的中国研究
C。选修课
①社区分析 ②社会心理学 ③应用心理学
三、师资队伍:本校资深硕士生导师与博士生导师;
四、报名办法:
1.电话或网络预报名登记;
2.填写在职人员研究生课程进修班报名登记表
3.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最高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
4.交报名费100元,1寸和2寸免冠照片各两张;
五、资格审查及收费标准:
1.经我院审查通过后,发给录取通知书。
2.学费每人2万元,书本、资料费、学杂费及专题讲座费另收。
学员因故不能坚持上课则视作自动放弃学习,不退费用。
六、进修时间与教学方法:
1.按国务院学位办和我校的有关规定,学制为两年;周末上课。
2.上课地点:上海大学校内
3.参加本研究生进修班全部采取随堂考试或撰写课程论文的考试方式。
七、学籍管理:
由我校和研究生部统一编号并存档(可供学员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查询)。
八、证书与学位:
1.按期修完规定课程且考试合格者可获得上海大学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结业证书。
2.符合条件者(本科获得学士学位,工作两年以上),可申请我校硕士学位。
·参加国家组织的在职人员“学科综合水平”和“外语”全国统一考试:
·通过硕士论文答辩。
·由上海大学授予“社会学专业”法学硕士学位。该硕士学位证书与在校研究生硕士学位证书统一编制电子注册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