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高考报名新规:非福建户籍考生在闽报名父母要有社保

2017-11-23

  新福建户籍考生要同时满足三个条件

  对跨省转入的原外省户籍高中阶段学生,报名参加2018年普通高考的,必须同时满足三个条件,才能在闽报名普通高考:(1)户籍迁入我省须满1年及以上(从2017年7月1日起,下同);(2)学籍转入我省高中阶段学校且实际就读均满1学年及以上;(3)家长具有我省合法稳定职业、稳定住所、连续社保缴纳均满1年及以上的。要注意的是,三项同时满足才行,即三个条件为充分且必要条件(下同)。

  报名参加2019年普通高考的,其户籍迁入我省须满2年及以上,学籍转入我省高中阶段学校且实际就读均满2学年及以上,家长具有我省合法稳定职业、稳定住所,连续社保缴纳均满2年及以上的,方可在我省报名参加高考。

  2020年及以后,其户籍迁入我省须满3年及以上,学籍转入我省高中阶段学校且实际就读均满3学年及以上,家长具有我省合法稳定职业、稳定住所,连续社保缴纳均满3年及以上的,方可在我省报名参加高考。

  因公调动(含军人调动)、地方人才引进人员及其子女的户籍迁入我省、其子女学籍转入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后,其子女即可在我省报名参加高考。

  相关证明文件弄虚作假将取消考生报名资格

  非福建省户籍随迁子女高中应届毕业生高考报名时,要提交本人在我省高中阶段学校的三年完整学籍证明和相对应的三年完整学习经历证明。

  《通知》说,考生学籍证明和学习经历证明材料,经所就读学校严格审核把关,校长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后,交由学籍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确认。

  值得注意的是,2019年起,还须提交经由相关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的家长合法稳定就业、稳定住所和社保缴纳等证明材料。

  《通知》要求各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对户籍跨省迁移到我省报名高考的考生,要会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严格审查其学籍状况和实际就读状况;会同有关部门严格审查其家长的合法稳定就业、稳定住所和连续社保缴纳等情况。

  此外,要认真辨别相关证明文件和印章真伪,发现弄虚作假等违规违法行为的,取消考生报名资格,并及时向教育行政部门、公安机关通报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