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关于做好2020年1月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2019-11-05

  闽考院学〔2019〕3号

  各市、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平潭综合实验区教育考试中心:

  根据《福建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闽教基〔2016〕53号、《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普通高中学科教学安排等有关事项的通知》(闽教基〔2019〕43号)精神,2017级高中学生开始实行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制度。省级统一组织的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将于2020年1月4日至6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

  (一)报名科目与资格

  1.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历史、地理、思想政治、生物、通用技术、信息技术等11门科目,其中,外语科目分英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等6个语种,考生任选其中1个语种参加考试(下同)。2020年1月,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省级首次开考语文、数学、外语等3门科目,其中外语含听力考试。为统一标准,普通高中学生学业基础会考的所有科目考试与学业水平合格性对应科目合并进行,考试成绩统一按合格、不合格呈现。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报名:

  (1)2017、2018级普通高中在校生,其中2018级学生限报物理、化学、历史、地理、信息技术等五门科目。

  (2)2018年4月以后报考时建档的具有我省学籍的高中阶段其他学校在校生。

  (3)具有本省户籍的社会考生(以下简称社会考生)。

  (4)2018、2019届普通高中结业生中需要参加普通高中学生学业基础会考的考生。

  (5)2015年以后报名参加普通高中学生学业基础会考的社会考生中需要参加普通高中学生学业基础会考的考生。

  (6)有意向参加2020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录取的往届毕业学生或同等学历人员(含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等)可以报考,须报名参加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等六门科目的考试。

  2.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等3门科目,物理、化学、生物、通用技术等4门实验操作。各市、县(区)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实际教学情况确定报考科目,学校组织报名工作。

  (二)报名时间

  2019年11月5日至12日(不含节假日),逾期不予报名。(三)报名地点

  1.普通高中学生在考籍所在学校报名。

  2.普通高中学生之外的考生到户籍所在地的招生考试机构报名。

  (四)报名收费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或普通高中学生学业基础会考的收费标准按《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制定我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等收费标准的函》(闽价费〔2017〕298号)执行。

  二、现场确认

  本次考试报名增加“现场确认”环节,主要是针对已经建档的考生进行关键信息校核,确保系统中关键信息正确无误。

  (一)报名确认点由县(市、区)确定。报名确认点应设在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普通高中学校等。考生本人须持二代居民身份证在报名时间内到确认点进行现场确认,在校学生须由所在学校组织,在普通高中学校确认;其他考生到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确认,逾期不予受理。

  (二)各报名确认点要采取有效措施,严把报名确认关。系统管理员打开学业水平考试管理系统中考籍管理中“关键信息校核”,使用二代居民身份证阅读机,对考生关键信息进行逐一核对校验。考生本人核对、确认无误后要在确认点打印的《2020年福建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生报名花名册》上的签字栏里签名。考生签名确认后,由于信息错误导致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考生姓名出现冷僻字的,统一使用大写拼音来代替。

  三、考试

  (一)考试时间

  2020年1月4日至6日,具体安排详见附件1。请各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通知学校按有关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认真做好报名组织与考点考务安排工作。

  (二)考试内容及时长

  1.考试内容

  (1)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的语文、数学、英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生物、通用技术、体育与健康等9门科目考试依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公布福建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语文等11门学科考试说明(适用于2017级高中学生)的通知》(闽教考﹝2018﹞38号)。日语、俄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等5个科目的命题依据为2017版学科课程标准

  (2)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的物理、化学等2门科目考试命题依据、原则、考试目标与要求、考试形式、试卷结构等依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公布福建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语文等11门学科考试说明(适用于2017级高中学生)的通知》(闽教考﹝2018﹞38号),不设选考题,考试内容依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普通高中(2018级)课程实施有关工作的通知》(闽教基﹝2018﹞69号),物理考试内容为《物理1》《物理2》《选修3-1》,其中《选修3-1》适当降低要求;化学考试内容为《化学1》《化学2》《化学反应原理》,其中《化学反应原理》适当降低要求。

  (3)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的信息技术、音乐、美术等3门科目考试依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公布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信息技术、音乐、美术学科考试说明(适用于2017级高中学生)的通知》(闽教考﹝2018﹞11号)。

  2.考试时长

  语文、数学、外语考试时长90分钟,其他科目考试时长均为70分钟。

  (三)考点及听力播音室设置要求

  1.考点设置要求

  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务管理的意见》(教基二〔2016〕7号)和《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闽教基〔2016〕53号),省级统一组织的学业水平考试必须全部安排在标准化考点进行;报考外语科目(英语除外)考试的考生按县(市、区)为单位集中编排考场。

  2.外语听力播音室的设置要求:

  ①各考点应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我省学业水平考试英语听力播音系统建设的通知》(闽教考〔2019〕27号),做好考点听力播音室的建设工作。

  小语种听力考试安排在单独设置的考场,使用便携式播放机播放。

  ②听力播音室要配备不少于2名熟练掌握播音系统使用的管理人员,以及熟悉播放设备运行和维护的技术人员,并由专人负责管理听力播音室。

  ③考点要在专业机构指导下,组织人员使用“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英语听力光盘”或“2019年福建省高三毕业班质量检查测试英语听力光盘”(光盘由各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负责提供),对所有听力播放设备和备用设备、线路、喇叭、播放音效及相关保障措施等逐一进行运行、检查、测试等,将设备调试到最佳状态并做好工作记录。

  四、数据处理

  (一)各报考学校须使用“福建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管理系统” (10月14日-11月4日期间开通),做好考生信息修正和增减变动处理,11月5日报名工作开始时将关闭变动处理模块。

  (二)信息技术上机考试报考时,学校必须先使用“学考管理系统”进行报名,报名结束后导出考生报名数据库及相片(导出的报名信息不得变更),再导入深圳卓帆科技有限公司开发的“考生信息采集系统”进行编排等处理。

  (三)各设区市教育招生机构须认真填写核对《2020年1月福建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笔试科目统计表》(详见附件2)和《2020年1月福建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信息技术合格性考试统计表》(详见附件3),并于11月20日前上报我院学成处。联系人:林时雨,联系电话:0591-86215703,邮箱:ksyhcc@mail.eeafj.cn。

  附件:1.2020年1月福建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时间安排表

  2.2020年1月福建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笔试科目统计表

  3.2020年1月福建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信息技术合格性考试统计表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

  2019年10月31日

  附件1

  2020年1月福建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时间安排表

  附件2

  2020年1月福建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笔试科目统计表

地区 学科名称 考生人数 考场数 考点数 试卷(答题卡)袋数 备用卷(卡)袋数

 
语文          
数学          
外语(英语)          
外语(俄语)          
外语(日语)          
外语(法语)          
外语(德语)          
外语(西班牙语)          
思想政治          
历史          
地理          
生物          
物理          
化学          
通用技术          
合计          
经办:                                                              单位 (公章):
备注:1.此份表格从福建省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管理系统中考试管理/09_考试统计/05_笔试科目统计表导出并认真核对。 2.各设区市应于11月20日前将此份表格加盖公章后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学成处。上报方式:快递、传真。 传真号:0591-86215703。 3.外语听力光盘按外语考点数每考点1备2发放。

  附件3

  2020年1月福建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信息技术合格性考试统计表

  设区市考点总数:所需考试光盘总数:

考点代码 考点名称 考生人数 机房数
       
       
       
       
       
       
       
       
       
       
       
       
       
备注:各设区市汇总后应于11月20日前将此份表格加盖公章后上报省教育考试院会成处。上报方式:传真、快递。
传真号:0591-862157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