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福建省高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发布

2019-05-30

  日前,省招委会、省教育厅正式公布《2019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规定,6月7日—8日考试,6月4日考生签领本人准考证。6月6日前,考生熟悉考场,参加外语听力试听。

  6月7日—8日考试

  高校招生全国统考科目时间安排:6月7日上午考语文,下午考数学;6月8日上午考文科综合/理科综合,下午考外语。其中,语文、数学和外语三科试卷满分均为150分,文科综合和理科综合试卷满分均为300分。考生总分为各单科卷面成绩之和。

  全国统考科目中的外语分英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等6个语种,由考生在报名时任选其中一个语种参加考试。

  全国统考科目中外语选考英语或日语的考生,报考高校外语类专业,须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外语口试。艺术类和体育类考生须参加省级专业统考。

  考生须于6月4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有效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持由当地派出所出具的身份

  证明,下同)到当地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地点,签领本人准考证,并提交《2019年福建省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须考生本人签名)和《考生须知》(须考生本人及家长签名)。

  6月6日前,熟悉考场,接受考风考纪、诚信考试和法治警示教育,参加外语听力试听。

  考生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考生须按时参加考试,遵守考试规则、考试纪律,服从监考指令和考点的其他管理安排,自觉诚信考试。进场后,须在“2019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生签到表”上签名。

  考试前,经批准已被高校提前正式录取的考生(如保送生、高职招考录取考生以及其他类型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全国统考。

  考试成绩由考生本人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不向社会公布。考生如对本人高考成绩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逾期不予受理),由考生本人向当地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复查分数,但不查卷。

  录取工作7月上旬开始

  考生填报志愿安排在高考成绩发布和各类各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公布之后进行,具体时间由省教育考试院另行发布。

  志愿填报均通过计算机网络进行。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填报志愿,逾期不予补报。各批次常规志愿录取过程中尚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将及时在福建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上公布,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填报征求志愿。

  省招委会根据高校在我省的招生计划数和考生的统考成绩,分类确定各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并向社会公布。

  文史、理工类设本科提前批、本科一批、本科二批和高职(专科)批四个批次;艺术类设本科提前批、本科A批、本科B批和高职(专科)批四个批次;体育类设本科批和高职(专科)批两个批次。

  录取工作于7月上旬开始,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

  除军事、国防和公共安全等部分特殊院校(专业)外,高校不得规定男女生录取比例。高校不得对报考非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的考生作统考外语语种限制。

  对高考成绩达到要求、身体条件能完成所报考专业学习、生活能自理的残疾考生,高校不能因其残疾而不予录取。

  高校举办的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录取工作,只招少数民族考生。如线上生源不足,允许降分:本科预科班不低于相应批次有关高校提档分数线以下80分(含80分,下同);专科预科班不低于相应批次有关高校提档分数线以下60分;民族班不低于本、专科相应批次有关高校提档分数线以下40分。

  教育部直属高校和其他自主招生试点高校农村学生单独招生专项计划(以下简称“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原则上与高校自主招生同时进行。

  省属本科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以下简称“地方专项计划”)招生,安排在文史、理工类提前批之后、本一批之前进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考生收到录取通知书后,应及时通过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核实。已被录取的考生须按高校规定的时间及有关要求,办理报到等手续。不能按时报到的已录取考生,应向高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延期报到。

  被省内高校录取的考生不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被军事院校录取的考生,按征兵入伍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