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福建高考6月4日领准考证 不得委托他人代领

2015-05-27

  福建考生必须于6月4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有效《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持由当地派出所出具的带照片且在照片上加盖压角公章的户籍证明,下同)到当地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地点,签领本人《准考证》,不得委托他人代领。并于6月6日前,熟悉考场,接受考前的考风考纪和诚信考试教育,签订《2015年福建省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参加外语听力试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