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关于做好2019年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工作的通知

2019-06-27

  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生工作条例》(政干〔2007〕389号)、《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工作实施细则》(政干发〔2008〕19号)文件精神和教育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中央军委训练管理部《关于做好2019年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工作的通知》(军训〔2019〕120号)文件要求,为做好我省2019年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院校和计划

  今年在我省招生的解放军和武警院校共有18所,计划招生321人(不含陆军工程大学为全国人防系统定向招生5人)。其中,解放军院校14所(国防科技大学、陆军工程大学、陆军步兵学院、陆军炮兵防空兵学院、陆军特种作战学院、陆军军医大学、陆军军事交通学院、陆军勤务学院、海军工程大学、海军军医大学、空军预警学院、空军军医大学、火箭军工程大学、战略支援部队信息工程大学),计划招生272人(含女生9人);武警院校4所(武警工程大学、武警警官学院、武警特种警察学院、武警海警学院),计划招生49人(含女生2人)。各院校招生计划以《贵州省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为准。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报考军队院校的考生必须是参加2019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贵州省普通中学应届、往届高中毕业生,年龄不低于17周岁,不超过20周岁(截至2019年8月31日),未婚。

  (二)政治条件

  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人民军队,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历史清楚,思想进步,品德优良,志愿从事国防事业。

  (三)身体条件

  符合《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军后卫〔2016〕305号)。

  三、政治考核、面试和体格检查

  (一)政治考核

  政治考核按照教育部、公安部、原总政治部《关于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和军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政治条件的规定》(政联〔2001〕1号)执行。

  政治考核由县(市、区、特区)人民武装部会同本县招生办公室、考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和所在中学具体组织实施。考生户籍所在地与其就读的普通中学、教育机构或工作单位等不在同一区域的,政治考核工作由考生报考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武装部负责,考生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武装部配合。

  《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政治考核表》(式样)(以下简称《政治考核表》)。考生可从省招生考试院官方网站下载或到县级人民武装部领取(双面打印在一张A4纸上),填报个人信息并报县级人民武装部和考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审核。

  县级人民武装部应按照军队院校招生政治条件有关规定,参照征兵政治考核组织实施有关规定,扎实做好政治考核工作。政治考核截止6月30日18:00时。

  政治考核结论分为合格和不合格,考核结论由县(市、区、特区)人民武装部通知考生所在中学。对考核结论有异议的,县(市、区、特区)人民武装部应当组织复议。考核结论为不合格的考生不能参加面试、体检,其填报的军队院校志愿无效。政治考核合格考生自行携带政治考核表参加面试、体检。

  政治考核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面试

  面试工作由省军区战备建设局具体组织实施,省招生考试院监督。

  面试工作人员由上级指定的军队院校、省军区抽调部分人员参加。

  省招生考试院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按照招生计划的3倍(其中,国防科技大学理科女生、陆军工程大学理科女生、陆军军医大学文科男生和理科女生、陆军勤务学院文科女生、火箭军工程大学理科女生、战略支援部队信息工程大学理科女生、武警工程大学理科男生和理科女生、武警特种警察学院理科男生、武警海警学院理科女生按招生计划的7倍;陆军军事交通学院理科男生、陆军特种作战学院理科男生、空军军医大学理科男生、武警警官学院文科男生、武警海警学院理科男生按招生计划的5倍)确定各招生院校的面试体检控制线;并于7月2日将面试分数线通知市(州)、县(市、区、特区)招生办,由县(市、区、特区)招生办负责通知上线考生到贵阳面试,面试按地区分批次进行。

  面试时间:7月3日—7月4日,于当日7:00开始

  面试地点:中国人民解放军联勤保障部队第九二五医院(原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四十四医院,以下简称九二五医院,地址为贵阳市花溪区黄河路67号)

  批次划分:7月3日安顺市、六盘水市、铜仁市、黔东南州、黔西南州

  7月4日贵阳市、遵义市、毕节市、黔南州

  面试主要内容:报考动机、语言表达能力、形象气质、心理素质、逻辑思维能力、理解能力、行为反应能力。

  面试结论分为合格和不合格。面试合格者,于当日在九二五医院参加体检(体检必须空腹)。

  面试不收取任何费用。

  (三)体格检查

  体格检查由九二五医院具体组织实施。

  考生体检执行《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军后卫〔2016〕305号),实行主检医师负责制。体检结论分为指挥专业合格、装甲专业合格、测绘专业合格、雷达专业合格、水面舰艇专业合格、潜艇专业合格、潜水专业合格、空降专业合格、防化专业合格、医疗专业合格、油料专业合格、特种作战专业合格、舞蹈专业合格、音乐专业合格、其他专业合格和不合格16种。体检时间、地点和批次划分同面试。

  体检合格考生名单于7月5日13:00时前在贵州省招生考试院网站公布。考生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分两类情况进行复查,一是受检考生对视力、身高、体重、血压、心率、心电图检查结果有异议,可当场对医师提出并复查,二是对血检、尿检有异议的,可于7月5日17:00时前向九二五医院体检复议组提出复查申请,并于7月6日上午08:00时前往原体检医院复查,复查结果为最终结论。

  体检不收取任何费用。

  参加面试、体检的考生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政治审核表、本人近期1寸同底免冠照片2张,按县(市、区、特区)招生办通知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和体检。凡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面试和体检的考生,填报的军队院校志愿作自动放弃处理。参加面试和体检的考生必须做到听招呼、守规矩,不得违反有关纪律规定,陪同的家长自觉在指定区域等候,不得干扰面试和体检工作。对违反规定且情节严重的考生,取消面试和体检资格。

  四、录取工作

  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的性质和军人职业特点,军队院校招生实行提前批次单独远程网上录取。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政治审查、面试、体检合格考生中,省招生考试院依据考生的成绩和报考志愿(阶梯志愿),并区分性别和院校专业体检合格标准,按照招生计划数的110%投档,院校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现役军人子女考生,按照国家教育部、原总政治部《关于严格规范军队院校招收青年学生和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国防生工作的通知》(政干〔2015〕64号)规定,在投档比例范围内优先录取(此类考生在参加面试时,携带户口册原件、父母结婚证和父(母)现役军人有效证件原件和复印件、烈士证书原件、因公牺牲证书原件,开具父(母)所属师以上单位政治部门证明)。

  未被录取的考生不影响其它批次普通高等学校的录取。

  五、享受待遇

  被军队院校录取的新生在3个月内进行政治复审和身体复查,经复审复查合格者,即取得学籍和军籍,享受部队供给制学员待遇,发放津贴费,学习和生活费用由军队承担,其家庭享受军属待遇。

  军校学员学习期满,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德、智、军、体等方面考核合格,准予毕业,发给毕业证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授予相应学位。军校学员毕业后由院校根据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分配计划,统一分配到军队工作。

  六、组织领导

  贵州省2019年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工作,在省招生委员会和省军区战备建设局统一领导下组织实施。

  七、问题咨询和举报

  为增强军队院校招生工作的透明度,保证考生公平竞争、公正录取,省招生考试院和省军区战备建设局设立招生咨询和举报电话,老师、考生及家长可直拨电话对有关问题进行咨询和举报。省招生考试院和省军区战备建设局将认真负责回答咨询,接受监督。对军队院校招生工作的违纪、违规行为,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军队院校招生资讯敬请关注微信公众号“军校招生”(ID:JunXZS)和“黄埔一号V军校资讯”(ID:hp1hjxzz)。

  招生咨询和举报电话:

  (0851)85952927、85959698(省招生考试院)

  (0851)85780219(省军区战备建设局)

  附件:1.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政治考核表.docx点击查看

2.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面试表.docx点击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