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体育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

2016-12-01

  为做好我省2017年普通高校艺术、体育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规范考试管理、强化信息公开、促进考试公平,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贵州省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实施办法》和《贵州省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体育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实施办法》,并提出考试招生相关工作要求,现一并印发,请遵照执行。

  一、加强组织领导。艺术、体育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是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办和招生院校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考点高校要成立艺术、体育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考试招生工作的统一领导和校级统筹,认真执行教育部和我省艺术、体育类专业考试招生有关文件规定。严格执行工作责任制、责任追究制,扎实做好艺术、体育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

  二、调整录取批次。2017年艺术类所有专业将原来在第三批本科招生的院校并入第二批本科院校招生。

  三、确保考试安全。各考点高校要对专业考试工作精心准备,对考试环节进行全面排查,制定科学合理的考试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加强艺术类专业考试命题、制卷等工作的管理,严格执行保密制度;要建立统一管理、统一标准、落实到位、督查到位的考试管理工作机制,确保各环节有序衔接,相互监督;要加强硬件设施和信息化建设,对专业统考过程实行有效监控,确保考试有序进行。

  四、规范考试管理。各考点高校要周密部署,严格执行考试规定,强化考试过程管理。切实建立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工作机制。严格遴选评委,加强对评委的上岗培训和警示教育,评委要签订诚信评价承诺书,建立违规评委黑名单通报机制。按照国家教育考试安全保密工作要求,做好试题(卷)的安全保密工作。各考点高校要优化考点考场设置,做好专业考试的后勤保障和服务工作,提高服务考生的能力和水平,营造和谐的考试氛围。

  按照教育部“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原则上应使用省级统考成绩作为录取的专业成绩依据”的要求,各高校应尽量使用省级统考成绩。

  五、强化信息公开。各级招生办和招生院校要加大信息公开力度,畅通信息发布渠道,便捷考生查询有关信息;并采取多形式、多渠道宣传专业考试的规定和要求。同时加强信访工作,对考生、家长关注的热点问题,要及时回应,妥善解决。

  六、严明考试纪律。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程序和规定,严肃查处考试舞弊和违纪行为,严惩有组织有预谋的团伙作弊和高科技作弊,对作弊考生要按照规定取消相关考试成绩,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附件:1.贵州省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实施办法.pdf

  2.贵州省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体育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实施办法.pdf

  3.贵州省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日程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