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西安航空学院飞行技术专业招生简章

2019-10-23

  西安航空学院是一所以工科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是国家“一五”时期在西北地区重点布局的一所培养应用型人才的航空专业学校,隶属航空工业部。1985年经原国家教委批准更名为西安航空技术高等专科学校。1999年由中航工业总公司划转地方,隶属陕西省人民政府,实行中央与地方共建。2012年,经教育部批准升格为普通本科院校,更名为西安航空学院。

  学校现有沣惠、阎良两个校区,占地1158亩,校舍建筑面积40余万平方米;拥有特种泵系统技术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陕西省泵类装备研究中心、陕西省液压技术重点实验室等科研机构。学校现有教职工900余人,具有研究生学历者594人;学校聘用客座教授53名,其中院士2名,著名专家学者20余名。学校设有飞行器学院、民航学院、机械工程学院、电子工程学院、材料工程学院等17个教学院(部)。开设飞行技术、飞行器制造工程、飞行器动力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机器人工程、飞机机电设备维修等51个本、专科专业,覆盖航天航空、机械、材料、电气、交通运输、工商管理等16个专业大类。目前全日制在校生13500余人。

  建校60多年来,学校坚持“立足陕西,服务航空,面向西部,辐射全国”的办学定位,形成了“航空报国,立德树人,激情进取,志在超越”的学校精神,为航空工业建设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输送了7万余名应用型专业技术人才。

  一、专业介绍

  (一)培养目标

  掌握现代飞行驾驶的基本技术,具有民航航线飞行和空中领航的初步能力,同时符合国际民航航线运输机驾驶员执照标准和营运管理的高级飞行技术人才。毕业生达到商用驾驶员执照附加仪表等级的知识和技能标准,毕业后主要从事民航航线运输机飞行驾驶工作。

  (二)主干课程

  飞行原理、航空动力装置、飞机结构与系统、空中领航、航空气象、维修工程基础、飞行安全、机组资源管理等。

  (三)培养模式

  本专业为委托培养单位订单式培养飞行员,基本学制四年。实行基础理论课程学习、飞行驾驶训练,两阶段订单式培养模式。

  (四)授予学位

  飞行技术专业学生须在修读年限内修满飞行技术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含飞行驾驶技术训练),达到毕业条件者,由学校颁发飞行技术专业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工学学士学位。

  (五)学费及资助

  学费标准:学校严格按照陕西省教育厅、省物价局有关文件精神确定收费标准,4500/年。

  学校承担被我校录取的飞行技术专业学生的上站体检和辅助检查费用,学生入校后凭体检票据报销。

  资助政策:学校实行“奖学金、助学金、生源地助学贷款、困难补助、减免学费”等资助措施,学校奖助学金覆盖率超过40%,同时为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在新生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入学。

  二、招飞计划

  西安航空学院2020年招飞计划共计30名,为幸福航空有限责任公司、瑞丽航空有限公司、中原龙浩航空有限公司等3所航空公司培养飞行员养成生,面向陕西省、甘肃省、河北省、河南省等4省开展招生,具体招生计划以生源省招考部门最终公布为准。

  三、报名条件

  (一)招飞对象

  2020年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的普通高中毕业生,理工类,男性,年龄在16至20周岁之间(即2000年9月1日至2004年8月31日出生)。

  (二)基本条件

  符合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的报名条件。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志愿从事祖国民航事业,符合民用航空背景调查要求。

  (三)文化条件

  根据教育部和民航局相关规定,飞行技术专业最低录取控制线按招生省份当年高考文化课总分的60%执行,英语单科成绩最低分数线90分。

  (四)身体条件

  符合《民用航空招收飞行学生体格检查鉴定规范》(MH/T7013-2017)标准,通过民航局指定的民航体检鉴定机构的招飞体检。

  (五)心理素质条件

  对民用航空飞行职业有较强的兴趣和愿望,性格开朗、情绪稳定、思维敏捷、反应灵活、模仿能力强。参加民航局组织的飞行员心理选拔测试,其心理品质应满足民航飞行职业要求。

  四、招飞流程

  (一)注册报名

  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登录民航招飞(https://gaokao.chsi.com.cn/gkzt/mhzf)或中国民用航空信息系统(https://mhzf.caac.gov.cn),进行考生注册,填写个人信息,并填报“西安航空学院”飞行技术专业招飞志愿。

  (二)初检面试

  考生持身份证、近期一寸证件照,眼睛屈光度验光单和《西安航空学院招收飞行学生报名表》,参加西安航空学院集中组织的初检面试。

  (三)上站体检

  初检合格考生按我校上站体检安排,在指定民航体检机构参加体检(具体时间,请随时关注我校官网通知)。

  (四)背景调查

  上站体检(含心理测试)合格的考生,在中国民用航空招飞信息系统中确认我校招飞志愿,申请我校背景调查后,我校按《民用航空背景调查规定》(民航发〔2014〕3号),开展民用航空背景调查。

  (五)录取

  我校民用航空背景调查合格考生,按照所在省份招考部门高考志愿填报安排,本科提前批第一志愿填报我校。我校对高考文化课成绩、英语单科成绩均达到所在省最低控制线的进档考生,按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六)入校复查

  新生入校后,学校按照民航局有关规定,在三个月内对学生进行身体复查,复查合格者,注册学籍;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七、咨询方式

  (一)学校地址:

  西安市西二环259号

  西安市阎良区蓝天二路9号(国家航空产业基地)

  (二)咨询电话:

  029-88643102;029-84257775

  (三)咨询QQ群:

  陕西:341483446

  甘肃:901950141

  河北:901745118

  河南:913152764

  (四)官方通知发布平台:

  1. 中国民用航空招飞信息系统:

  https://mhzf.caac.gov.cn

  2. 西安航空学院民航招飞:

  登录西安航空学院招生考信息网

  http://zb.xaau.edu.cn,点击民航招飞。

  3. 微信公众号:

  “西安航空学院民航招飞”

  附件1

  西安航空学院招收飞行学生体检自检标准

  凡记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报考飞行技术专业

  1、男生身高不足168cm或者超过187cm。

  2、体重过重或过轻,体重计算方法:BMI=体重Kg/身高㎡(身高-110)±10%(体脂数>24或<18.5均不合格)。

  3、口吃、啃甲、腋臭、颜面五官明显不对称;指、趾残缺、畸形;骨与关节疾病或畸形;明显的“O”型或“X”型腿、胸廓明显外伤、畸形,胸腔脏器手术史;人工关节及植入物、习惯性关节脱位。

  4、色盲色弱、斜视、弱视、砂眼、倒睫、夜盲及暗适应异常等。

  5、有青光眼,高眼压症及难以治愈或影响视功能的眼睑,结膜、泪器和眼眶疾病,瞳孔变形或反射异常。

  6、裸眼视力低于C字表0.1(相当于E字表4.0),矫正视力低于1.0,屈光度数超过350度;行角膜屈光手术时未年满18周岁或手术时间未满6个月。(考生参加初检时必须携带一个月以内的眼睛验光单一份,医院或眼镜店均可!)

  7、反复发作的晕厥、耳聋耳鸣及眩晕病史(如晕车、晕船等);中耳、内耳疾病及病史(听力受损)、先天性小儿畸形。

  8、嗅觉异常,有反复鼻钮史及影响功能的鼻与鼻窦性疾病。

  9、心率:50-110次/分;血压不在正常范围(90-130/60-89mmHg)。

  10、风湿、内分泌等代谢性疾病。

  11、慢性呼吸、消化、泌尿、生殖系统疾病及结石(如胆道和泌尿系统结石等);泌尿生殖系统疾病或畸形,如肾炎或血尿,蛋白尿;各类疝。

  12、遗传性精神障碍,精神分裂等精神病家族史、癫痫病史。

  13、传染病如艾滋病病毒(HIV)抗体检测阳性,梅毒、淋病、尖锐湿疣等性传播及其他传染疾病(结核病,如肺结核、病毒性肝炎、乙肝表面抗原阳性或肝脾明显肿大等)。

  14、恶性肿瘤,可能影响功能的良性肿瘤。

  15、使用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或酒精依赖。

  16、纹身,传染性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如头癣、湿疹、牛皮癣、慢性荨麻疹等。

  17、原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紫癜有器官损害:肾、关节...)、血友病。

  18、直系亲属有违法犯罪记录或参加邪教组织者。

  如有不明请查看<<民用航空招收飞行学生体检鉴定规范>>。

  附件2

当前文档附件:

附件1:西安航空学院招收飞行学生体检自检标准 /attached/news/file/20191023/191023112723_575.doc

附件2:西安航空学院飞行技术专业招生报名表 /attached/news/file/20191023/191023112734_685.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