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填报志愿公告(第3号)

2021-07-06

  现将本次网上填报志愿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网上填报志愿的批次及科类

  批次:本科提前批A、专科提前批。

  科类:文科、理科、蒙授文科、蒙授理科。

  二、网上填报志愿的条件

  1.考生状态必须是自由可投,其投档分(即高考总分加政策性加分,下同)须达到相应批次、科类最低控制分数线。

  2.填报过军事、公安、中国消防救援学院、司法行政院校、北京电子科技学院等意向类别,并且政治考核(考察)、面试、体检、体能测试合格的考生,可填报相应批次、科类的具体院校和专业志愿。

  3.填报过一本意向的考生可以兼报同类意向的二本或专科具体院校和专业,填报过二本意向的考生可以兼报同类意向的专科具体院校和专业。填报过公安(国家专项计划)类可兼报公安类,填报过司法行政院校(国家专项计划)类可兼报司法行政院校,填报过北京电子科技学院(国家专项计划)可兼报北京电子科技学院。除此以外,均不得跨意向类别兼报。

  4.填报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运动队志愿的考生必须已经获得对应招生院校的相应招生资格。

  5.填报新疆警察学院的考生,只能填报参加公务员考试时所报职位的对应专业。

  6.填报地方免费师范生、优师专项计划的考生,必须是具有内蒙古自治区户籍的优秀高中应届毕业生。

  7.填报国家免费医学生计划的考生,必须是高考报名时申报过“免费医学定向”报考资格并审核通过的考生。

  三、网报志愿时间

  1.7月7日8:00开始填报志愿;10:00后不允许删除志愿,但可以新填志愿;10:30后既不允许新填志愿也不允许删除志愿,只允许修改志愿。

  2.9:00第一次发布网报志愿统计信息,以后每小时发布一次。

  3.网报志愿分段结束时间:

截止时间

  网报志愿分数段

11:00时

640分及以上考生结束本次网报志愿

12:00时

600分及以上考生结束本次网报志愿

13:00时

550分-599分考生结束本次网报志愿

14:00时

500分-549分考生结束本次网报志愿

15:00时

450分-499分考生结束本次网报志愿

16:00时

400分-449分考生结束本次网报志愿

17:00时

350分-399分考生结束本次网报志愿

18:00时

300分-349分考生结束本次网报志愿

19:00时

299分及以下考生结束本次网报志愿

  四、网上填报志愿流程

  1.考生提前阅读《2021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计划》或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2021高考填报志愿专栏”中公布的相应招生计划,记录好拟报考院校和专业的代号;上网查询相关高校的招生章程。

  2.考生按《准考证》上打印的考生服务暨网上填报志愿平台的地址登录填报志愿平台,按要求网上填报志愿。

  3.考生可以经常查看动态排名,在其对应分数段填报志愿截止前,根据排名、院校录取规则和专业要求等信息决定是否修改志愿;并根据本人提前准备拟报考院校名单或“2021高考填报志愿专栏”中最新发布的网报志愿阶段性统计信息选择修改到哪个院校或专业。

  4.考生持本人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在其对应分数段填报志愿截止前可以到旗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打印《网上填报志愿确认信息表》。打印后本次填报的志愿信息将不能修改;否则,以最终网上填报志愿信息为准。

  5.网上填报志愿全部结束后,公布网报志愿最终统计结果。

  五、投档与录取

  1.网报志愿结束后按公布的投档比例和招生计划数投档。院校在投档范围内按公布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若院校不能完成招生计划,将再次组织网上填报志愿。

  2.院校招生章程未明确录取规则的,或明确“执行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制定的专业安排办法或录取规则”的,本科提前批A以投档分为排序成绩按招生计划1:1范围内专业志愿清的规则录取,专科提前批以投档分为排序成绩按专业志愿清的规则录取。

  3.当考生排序成绩相同时,按《2021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填报志愿和投档录取工作实施办法》中“录取规则”部分的“考生择优录取规则”执行。

  4.院校招生章程中有明确录取规则及平行分(同分)处置原则,但又出现“省(区、市)有相关规定的,执行省(区、市)相关规定”及“我校规定若与国家和各省(区、市)有关政策和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各省(区、市)有关政策和文件为准”等类似表述的,执行院校招生章程中的录取规则及平行分(同分)处置原则。

  六、注意事项

  1.7月2日填报了本科提前批A艺术、体育类志愿的考生,7月6日18:00前考生状态不是自由可投的,不能参加本次网上填报志愿。

  2.填报志愿结束后,考生不得以任何理由放弃志愿,不得以自愿放弃为由申请退档。

  3.填报在我区有确定高校专项计划招生人数的志愿时(包括《2021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计划》公布的高校专项招生计划、网报志愿专栏公布的高校专项计划以及相应变更通知),考生须选择“一般统考生”招生类型进行填报,系统提供实时排名。

  4.获得“本科提前批A特殊类型招生计划一览表”所列招生院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资格的考生,欲填报这些院校相应特殊类型招生志愿必须在本次填报相应志愿。考生应选择“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类型,且仅能按照该表所列院校和专业代号进行填报。在这种情况下,系统不提供实时排名。

  5.填报志愿期间,若院校根据生源等情况调整招生计划、投档比例或其他相关内容,自治区考试中心将及时通过“2021高考填报志愿专栏”予以公布。考生必须经常查看该专栏公布的最新信息,并注意阅读网上填报志愿平台提示的最新消息。凡通过上述途径公布的信息视为已告知考生。

  6.除了考虑考生的成绩排名外,院校录取时还要考虑考生是否符合专业要求。因此,考生必须认真阅读所报院校招生章程中的录取规则和专业要求。考生凡填报限定生源范围的招生院校或专业时,填报志愿系统不对填报考生的来源地加以限制,因此,所提供的实时排名不能作为是否能被录取的依据。

  7.本次填报的专科提前批文理科与本科提前批A文理科的志愿同时投档,考生只能选报其中一个批次。本科线上的考生若填报专科提前批志愿且被录取,则视为本人自动放弃本科院校录取权利。

  8.香港中文大学和香港城市大学按照实际高考总分(不含政策性加分)排序投档,仅录取第一志愿考生;投档后若有退档,将顺延投档。请考生慎重填报,一经录取,不得退档。

  9.符合教育部相关优先录取条件的军人子女,参加全国统考录取并达到有关高校投档要求的,应予以优先录取。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参加全国统考录取的,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8〕27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参加全国统考录取的,参照军人有关优待政策执行。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现役军人子女,报考军队院校,在投档比例范围内优先录取。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人民警察参加全国统考录取并达到有关高校投档要求的,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10.地方免费师范生和国家免费医学生只录取有相应专业志愿的考生。

  11.考生须在填报志愿规定时间内填报志愿,逾期不填报志愿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填报志愿的权利。

  12.高考报名时承诺只填报专科的考生,不能填报本科提前批A志愿,只能填报专科提前批志愿。

  13.本科提前批A文理科院校分一本和二本,在《2021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计划》未明确的,以填报志愿时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2021高考填报志愿专栏”中最新公布的计划为准。

  14.未尽事宜按《2021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填报志愿和投档录取工作实施办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