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中国海洋大学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2021-04-11

  中国海洋大学是一所具有九十余年历史的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性大学,是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重点建设的高校,是国家“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学校依山傍海,坐落在景色秀丽、气候宜人的海滨城市青岛。

  根据《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2021年继续做好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要求,我校2021年继续面向全国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及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开展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具体实施区域由有关省(区、市)确定。

  一、招生计划

  2021年计划招生85人(以教育部最终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学校将根据考生报名情况和审核结果,在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公布各省计划招生人数和专业。

  二、招生对象与报名条件

  考生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 符合2021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2. 考生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考生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3. 考生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注:考生户籍、学籍资格由各省(区、市)审核确定。

  三、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考生需在2021年4月25日前登录高校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如实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完成报名申请。我校将通过报名平台进行网上评审,不需要考生或中学邮寄任何纸质材料。

  注:考生须按系统提示填写或上传的材料如下:

  (1)《中国海洋大学2021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申请表》(网上报名后系统自动生成);

  (2)个人陈述(字数不限,需考生本人手写);

  (3)校级以上获奖及其他成果证明材料(非必须项)。

  以上材料需由中学相关部门审核后,加盖中学公章(个人陈述无需盖章),经扫描或拍照后一并在报名系统上传。上传至报名系统的申请材料务必真实、准确、清晰。未按要求完成报名、材料不全者,不予审核。

  四、选拔程序

  1. 材料审核及入选考生确定办法

  我校将按照“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对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评审(报名材料不全、所在省户籍学籍审核不通过者不予审核)。

  2. 入选考生公示

  入选考生名单将于2021年5月底前通过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考生,我校将报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进行公示。最终名单经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无异议后正式确定。

  3. 招生计划确定

  我校将根据各省入选资格考生人数,兼顾生源质量与区域分布的合理性,参考我校在各省本科一批招生计划的安排,公布各省高校专项计划招生人数和专业。

  五、录取政策

  1. 志愿填报:入选考生须参加2021年普通高考,按照生源地省级招办统一安排和相关要求填报我校高校专项计划志愿,且专业服从调剂。未按要求填报的考生将不再享有我校高校专项计划资格。录取时,学校将视各省生源情况,在各省份间适当调整招生计划。

  2. 录取规则:入选考生高考投档成绩达到所在省份划定的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参照该省份确定的部分特殊类型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我校根据公布的高校专项分省分专业计划,对投档的入选考生按高考投档成绩从高到低,遵循“分数优先”的原则择优录取。

  实行高考改革的省份,考生选考科目应符合我校相关专业(类)的选考科目要求。

  六、决策与监督机制

  1. 我校招生办法、录取程序、录取结果等招生过程中的所有重要事宜均由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2.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招生全过程监督,受理举报或投诉:通信地址:青岛市松岭路238号中国海洋大学监察处;邮政编码:266100;电话:0532-66782733,E-mail:jiancha@ouc.edu.cn。

  3. 考生须承诺提交的所有材料客观、真实。对于提供虚假个人信息或材料的考生,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专项计划报名和录取资格,同时由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1-3年的处理。

  4. 本简章由中国海洋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如教育部有政策调整,以教育部最新政策为准。我办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532-66782426/66782478(传真)

  邮箱:ouczsb@ouc.edu.cn

  网址:http://bkzs.ouc.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