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理工大学2021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2021-01-11

  武汉理工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是首批列入国家“211工程”和“双一流”建设高校,是教育部和交通运输部等部委共建高校。目前,我校艺术与设计学院拥有艺术学理论、设计学2个一级学科博士点,建有艺术学理论、设计学2个一级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拥有艺术学理论、设计学、美术学3个一级学科硕士点以及艺术硕士(MFA)、工业设计工程硕士2个专业硕士学位授予权,其中设计学在国家第四轮学科评估中位列前20%;产品设计专业、动画专业是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也是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环境设计专业、视觉传达设计专业是省级品牌专业建设点。2021年我校继续招收艺术类专业考生,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一、招生专业

  2021年我校艺术类普通本科招生专业为动画专业和设计学类(含产品设计、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艺术设计学四个专业),文理兼收,学制四年。

  二、招生计划与范围

  2021年我校面向北京、天津、河北、山西、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四川等16个省(区、市)计划招生235人,分省(区、市)招生计划数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院校招生计划为准。

  三、报考条件与要求

  1.符合2021年各省(区、市)规定的高考报名条件,且身体健康,无色盲、色弱;

  2.考生须参加各省(区、市)组织的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并达到各省(区、市)专业统考本科合格分数线。我校认可并使用各省(区、市)专业统考成绩,不单独组织专业校考;

  3.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区、市)艺术类专业文化控制线。

  四、录取办法

  1.我校根据各省(区、市)招生计划按考生的综合成绩(省级专业统考成绩+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有规定的(平行志愿)投档综合成绩折算办法,按其投档综合成绩择优录取。

  2.考生的文化成绩按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认定的考生投档成绩计分。

  3.艺术类专业录取的学生,入学后不得转入非艺术类专业。

  五、收费及监督

  1.学费收取标准按2021年湖北省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执行(2020年我校采用学分制收费标准,学费包括专业注册学费和学分学费,专业注册学费按学年缴纳,每学年为7120元,学分学费按当学期所选课程的学分缴纳,每学分为80元)。

  2.我校未委托或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进行专业考试及招生录取事宜。

  3.新生入学后,按照教育部规定进行专业复测,凡不符合教育部招生规定或有弄虚作假、舞弊行为者,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4.我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由学校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纪检监察部门电话:027-87651423。

  六、其他

  1.本简章由武汉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2.若教育部及考生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2021年的相关规定有变化,以新规定为准。

  七、联系方式

  武汉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

  通信地址:武汉理工大学南湖校区大学生创新创业园1号楼301室

  邮政编码:430070

  咨询电话:027-87859017 027-87858399

  学校主页:http://www.whut.edu.cn

  本科招生网:http://zs.whu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