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艺术学院2021年普通本科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公告

2021-01-07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要求,统筹疫情防控常态化实际,现将我校2021年普通本科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方案公告如下:

一、招生专业

教学单位

招生专业

音乐学院 音乐学、音乐表演、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录音艺术

舞蹈学院

舞蹈学、舞蹈表演、舞蹈编导

美术学院 美术学、绘画、雕塑
设计学院 视觉传达设计、数字媒体艺术、产品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
传媒学院 摄影、动画、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
戏剧影视学院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表演、戏剧影视文学

文化艺术学院

艺术管理、文化产业管理


二、组考方式

我校2021年普通本科艺术类专业招生方式分为两类。按照教育部规定,考生报考专业涉及到所属省级统考有达标要求的,考生必须参加省级统考,且成绩合格,省级统考不合格的考生,参加我校专业考试成绩无效。我校各专业与各省统考子科类对应关系详见附件。

(一)不组织校考的专业

1.使用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编制分省计划。

适用专业: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艺术管理。

2.使用省级统考(联考)成绩作为专业成绩,编制分省计划。

适用专业:音乐学,美术学、绘画、雕塑、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摄影、动画、视觉传达设计、数字媒体艺术、产品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

(二)组织校考的专业

采用线上考试方式组织校考,面向全国招生,在外省不编制分省计划。

适用专业:舞蹈学、舞蹈表演、舞蹈编导、音乐表演、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录音艺术、播音与主持艺术、表演。

三、其他

(一)我校2021年招生考试具体信息将通过《新疆艺术学院2021年普通本科招生简章》公布,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我校招生就业处官网(https://zsjy.xjart.edu.cn/)及微信公众号(新艺招生就业处)后续通知。

(二)若教育部或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对艺术招生政策有调整的,遵照有关规定执行。

(三)如因疫情防控形势等不可抗力因素需要调整招生考试方案的,我校将另行发布公告。

(四)招生咨询电话:0991-2554104;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10:30—13:30,下午16:00—19:00。

咨询邮箱:xjart_zb 163.com

附件:新疆艺术学院2021年本科艺术类专业与各省统考子科类对应关系表.pdf点击查看 

                                           新疆艺术学院招生就业处

                                           2021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