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戏剧与影视学类专业统一考试指南

2022-01-07 来源:

  01、考试科目及时间、地点

(一)戏剧与影视学类(广播电视编导)


总分满分为300分,笔试一、笔试二均按百分制进行评分,其中笔试一占40%,笔试二占60%,总分计算方法如下:总分=(笔试一成绩×40%+笔试二成绩×60%)×3。

(二)戏剧与影视学类(播音与主持艺术)


总分满分为300分,笔试、面试均按百分制进行评分,其中笔试占20%,面试占80%。总分计算方法为:总分=(笔试成绩×20%+面试成绩×80%)×3。

02、考生须知

(一)考生于2022年1月6日8:00起登录甘肃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http://www.ganseea.cn)普通高校招考智慧平台,打印《报名登记表》。

(二)考生凭艺术体育类专业考试准考证、身份证、《报名登记表》,按照规定的出入口及路线(详见考场分布及考生入场安排表、考点示意图)进出相应考点。“打卡不合格”考生除以上证件外还需持《2022年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考生安全考试承诺书及身体健康状况监测表》、考前三天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考生应至少提前1小时在考点学校门口排队,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开考15分钟后考生不得入场,考试全程考生不得离开考场。

(三)考生入场时只准携带考试所需文具(黑色字迹签字笔或中性笔、2B铅笔、铅笔刀、无封套橡皮等)及相关证件,严禁携带各种通讯工具(手机、手环及其它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或具有存储、查询、录音及摄像功能的电子设备、各类手表、书籍、报刊、参考资料、草稿纸等违规物品进入考场,考试过程中一经发现带入上述物品者,无论使用与否均按考试作弊处理。

(四)考生入场时应主动配合监考老师使用金属探测仪进行违规物品检查,如在检查过程中出现报警声,考生须主动出示相关物品,待监考老师对原检查部位进行复检,确定无违规物品后,方可入场。如有携带违规物品,考点不负责保管。

(五)考生入场后须对号入座,并将艺术体育类专业考试准考证、身份证、《报名登记表》放在座号单旁,以便监考老师核查。

(六)考生拿到答题卡、试题、条形码后,请仔细检查其是否完好,核对条形码上考生信息是否与《报名登记表》上一致;如遇条形码分发错误及答题卡、试题字迹不清、重印、漏印或缺页等问题,可举手询问,并在开考前报告监考老师;开考后再行报告、更换的,延误的考试时间不予延长;答题卡检查无误后,在指定位置准确粘贴条形码,完整地填写本人姓名、考生号、考场号、座位号等信息。考试过程中考生须保护好答题卡条形码,不得遮盖、污损或涂改。凡因答题卡上条码粘贴错误、漏填(涂)、错填(涂)或书写字迹不清等情况影响考试成绩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七)考试开始哨响后考生方可答卷。考生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得传抄答案或交换答题卡、试题、草稿纸,不得传递文具、物品等,不准将答题卡、试题、草稿纸带出考场。

(八)考试结束哨响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卷,待监考老师依序收齐答题卡、试题、草稿纸后,根据监考老师指令依次退出考场。考试结束后须立即离开考试区域,不得再入考场或在考场附近逗留。

(九)考生须在答题卡与题号相对应的区域作答,写在草稿纸上或非题号对应区域的答案一律无效。考生只能用黑色字迹的签字笔、中性笔进行主观试题答题,2B铅笔填涂客观试题。答题卡填涂时须将选中项涂满涂黑,深度以盖住框内字母或数字为准;修改时用橡皮擦除干净,保持答题卡整洁,不折叠,不破损。

(十)所有考试在国家标准化考场进行,考生要严格遵守考场纪律,自觉服从监考老师等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考务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

(十一)对考试过程存在夹带、携带电子设备等违纪、作弊行为的考生,将报甘肃省教育考试院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除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或当前考试各阶段、各科目成绩外,可以视情节轻重,同时给予暂停参加该项考试1至3年的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同时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并将考生违规事实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十二)对考试过程中存在替考、组织作弊、提供或传输试题、答案等违法行为的考生,将交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涉及考试作弊条款依法处理: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03、疫情防控要求

(一)考前健康监测

1.考前17天起,考生不得离开甘肃省,避免去中、高风险地区和人流密集的公共场所,主动申领“健康码”和“行程卡”,并持续关注“健康码”和“行程卡”的状态。

2.考前17天内,考生如遇疫情隔离在外省或者不能按时到达考点耽误考试的,不进行补考,也不在省外设置隔离考场,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3.考前17天起,考生本人每天均须登录“甘肃教育考试易考通”微信小程序进行健康打卡,健康打卡时会通过人脸及身份证识别方式对考生身份进行验证,并自动获取考生所处地理位置以检测考生是否在甘肃省内,考生要针对健康打卡提前做好准备。

4.甘肃省教育考试院考前三天根据考生在“甘肃教育考试易考通”的健康打卡情况,分析所有考生的健康状况,形成打卡结论。结论为“打卡合格”的考生需持身份证、艺术体育类专业考试准考证、《报名登记表》参加考试,“打卡不合格”的考生除以上证件外,还须持考前3天内2次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阴性证明、《2022年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考生安全考试承诺书及身体健康状况监测表》按相关要求参加考试。

(二)考生进入考点、考场

1.所有考生须主动出示身份证、艺术体育类专业考试准考证、《报名登记表》,“打卡不合格”的考生还须出示考前3天内2次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阴性证明、《2022年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考生安全考试承诺书及身体健康状况监测表》方可进入考点。

2.考试当天,考生须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除核验身份、面试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进出考点、候考、参加笔试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3.考生应在考试开始前1小时到达考点。考生进入考点时要保持安全距离,并自觉接受体温检测,体温测量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点。

4.考试当天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的考生,应立即告知考试工作人员,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综合研判和处理。

(三)考试结束离场

考试结束后,考生要按监考人员的指令有序离场,佩戴口罩,保持安全间距,不得拥挤,并按照规定的出入口及路线离开考点学校。

(四)其他

1.考生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增强防护意识,做好个人和家庭防护工作。考试前不聚餐、不聚会、避免非必要外出,避免和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接触。

2.考生和家长应高度重视交通、住宿、饮食安全和自我防疫保护,并自觉服从考点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的规定和要求。

3.考生不得提供身体健康状况虚假信息,对隐瞒行程、隐瞒病情、故意压制症状、瞒报漏报健康状况的考生及所在学校追究相应责任。在考试期间疫情防控工作中拒不配合的考生,将交由有关部门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传染病防治法》《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4.考生在入场、候考、考试和离场等环节要积极配合考点工作,因不服从考点安排而影响考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试期间仅限考生和工作人员进出考点,考生家长及其辅导老师不得进入考点。

5.考试疫情防控措施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请考生关注甘肃省教育考试院、西北师范大学本科招生官方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及时了解相关信息。

04、考场分布及考生入场安排

(一)2022年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戏剧与影视学类专业统一考试笔试考场安排


(二)2022年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戏剧与影视学类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面试安排


为做好新冠疫情防控工作,确保考生顺利入场,考生须按照规定的出入口及路线出入相应考点。考生应提前在考点门口排队,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具体路线见《2022年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戏剧与与影视学类专业统一考试考点示意图》。


05、违纪举报

为确保考试公平、公正,欢迎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对考试各个环节进行监督。监督举报电话如下:

甘肃省教育考试院:0931-4636229
西北师范大学纪委:0931-7971026
西北师范大学招生就业处:0931-7971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