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南京工业大学综合评价招生报名材料初审合格名单公示

2021-06-01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苏教考〔2021〕5号)文件精神和我校2021年综合评价招生简章要求,现对我校2021年综合评价招生报名材料初审合格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按报考专业组排序)。考生可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http://bm.chsi.com.cn )查询初审结果和加分情况。具体说明如下:

  1. 公示时间:5月24日—6月4日。

  2. 请初审公示无异议的考生于5月25日—6月5日登录阳光高考报名平台确认考试,点击“志愿管理-查看详情-确认考试”,当考试时间与其他学校重合时,只允许确认1所学校参加考试。逾期未确认考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我校综合评价录取资格。

  3. 打印准考证及面试安排另行通知,请关注我校本科招生网。

  4. 联系方式

  电话:招生办公室025-58139090;纪检监察部门025-58139070

  微信:njtechzb(南工招办)

附件:南京工业大学2021年综合评价录取报名材料初审合格名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