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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教务

  学籍管理

  (一)入学

  1. 入学条件

  具有高中毕业文凭或同等学历证书,年龄在18-22岁,身心健康,经参加统一招生考试或高考,成绩合格者方具备入学条件。

  2. 录取

  具备入学条件,达到免试入学标准或经笔试和面试合格者方可录取。

  3. 新生入学与注册

  (1)凡按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须持录取通知书及有关证件,按规定日期来校报到,办理入学报到手续。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应事先向我校有关部门请假,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两周。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者,取消入学资格。

  (2)英国注册 凡经录取的学生,除需在本校办理注册手续外,同时还需办理在英国的注册手续,交齐注册资金后,可获取英方统一分配的学生编号。

  (3)每学期开学初,学生必须按照规定时间办理注册手续。因故不能如期注册者,必须实现请假,否则以旷课论处。开学后二周不注册者,按自动退学处理,并注销其学籍。

  (4)因身体原因不能如期报到注册的学生,必须事先凭医院的证明向学校请假。

  (5)没有办理任何手续而不按时到校或到校后不按时办理注册手续的学生,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二)休学和复学

  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以休学:

  (1)经医院诊断,因病需停课治疗或修养在两个月以上者;

  (2)一学期请假(包括病、事假)缺课累计超过两个月及以上者;

  (3)因某种特殊原因,由本人申请或学院认为必须休学者;

  (4)学生休学,需填写休学审批表,并附医院证明报有关领导审批。

  (5)学生休学一般以一年为限,因病未能痊愈的,本人申请经学院领导批准可再休学一年,累计不得超过两年。休学期间,学生必须办离校手续。

  (6)休(停)学学生需在休(停)学期满前两个月,本人提出书面复学申请及有关证明材料,经学校领导批准后,办理复学手续。如遇家齐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前移。

  (三)、试读、退学、除名、开除学籍

  (1)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按试读生处理:

  a. 学期考试不及格课程达三门以上不及格者。

  b. 无故不能按时参加课程考试者

  c. 试读期限最长一年,根据课程考试结果,确定是否撤销其试读决定。

  (2)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以退学:

  a. 不能坚持学习,本人申请退学者;

  b. 不论何种原因,学生在校学习时间累计超过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者;

  c. 期中考试、学期考试不及格课程经重考后仍有3门课程或连同以前个学期累计达6门课程不及格者;

  (3)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以除名:

  a. 休(停)学期满无故逾期一个月不办理复学手续者;

  b. 严重违反校纪校规者;

  c. 符合学生管理规定中应予以开除的其他条件者;

  d. 学生退学、除名和开除学籍,由班主任提出书面意见,并附有关材料,报有关部门审批。

  教学管理

  1.针对国际项目学生的实际情况,制定了科学合理的教学计划。任课教师严格遵循教学黄总的各项规章制度,如教学秩序管理规定、学生教师双向教学考评制度、听课制度、考试管理办法、导师制实施办法等,这些教学计划及措施为学生的教学管理及学习成绩的提高提供了强有力保障。

  2.设立自主学习和晚自习制度。要求学生在任课老师的指导下,坚持每周进行网上自主学习,每晚进行晚自习。为了激励学生自主学习的积极性,除学习课本知识外,还为学生准备了丰富多彩的课外学习资料。另外还加大了对学生进行自主学习内容的考核力度,使学生意识到自主学习的重要性。

  3.成立课外阅读小组,给学生安排丰富多彩的课外阅读活动,为激发学生的积极性,学院还安排读后比赛,要求所有的学生都参加,并从中评选出一、二、三等奖。

  4.加大对新生的专业入门教育的力度。主要通过教学院长、导师组和任课老师以讲座的方式进行,使得学生对三年课程的学习有一个明确的认识,同时也帮助学生认识到自己在课程方面的倾向性,减少学习的盲目性。讲座的内容包括:培养方案、课程设置、学习技能等。

  5.举办经验交流会。组织学生会骨干,给新生举办经验交流会,告诉新生如何做人、如何学习、如何开展丰富多彩的学生活动。

  考勤制度

  (一)、学生必须按时上课,不迟到、不早退。因故不能上课,应事先办理请假手续。

  (二)、学生上课迟到或早退三次者,按一次旷课论处(迟到15分钟以上或早退15分钟以上者按旷课论处),凡无故旷课20学时及以上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留校察看或勒令退学处分。

  (三)、开除处分:

  1、严重违反校规或违反校规屡教不改者;

  2、无故旷课,一学期累计达30次以上者;

  3、学生一学期缺课超过学期总学时二分之一者。

  (四)对学生出勤及平时表现情况每月通报一次。

  (五)学生考勤情况记入学生学籍管理档案。

  请假规定

  (一)事假:请假前到班主任申请请假条,返校后及时向班主任销假,不按规定日期返校者按旷课处理。请事假2次或者请假超过2天的要到办公室申办请假手续。

  (二)病假:请假前到班主任申请请假条,病情严重者必须提前通知班主任,事后拿医院证明补办请假手续,请病假者必须到医院开病假证明,返校后及时向班主任销假,不按规定日期返校者按旷课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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