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上海工程技术大学上海艺术类录取分数线

2017-07-14

一、录取原则(节选) :

1.文化及专业成绩要求:高考文化成绩和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统考成绩均须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本科最低录取控制线,并符合其有关报考规定。

2.录取原则:对进档考生,按高考文化投档成绩和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统考成绩合成录取总分,根据“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按录取总分从高分到低分,综合考核,择优录取。非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按录取总分,划定最低录取资格线,资格线上考生方能取得录取资格;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不设最低录取资格线。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上海考生,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统考成绩达到全市前80名者,在满足“文化及专业成绩要求”的前提下,可不参加排序,直接录取。

录取总分=高考文化投档成绩+(高考文化满分÷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统考满分)×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统考成绩

未尽事宜参见学校招生章程。

二、录取分数线:

类别(专业)

最低录取分(保留两位小数)

非中外合作办学专业

(摄影、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艺术与科技)

916.01

中韩合作办学

(数字媒体艺术)

795.44

(录到第二专业志愿848.16)

中法合作办学

(服装与服饰设计)

771.56

(录到第四专业志愿901.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