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上海语文高考《考试手册》变化分析

2013-03-01 来源:上海高考网

  与2012年相比,201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上海考试手册》(语文科)在保持整体稳定的基础上,作了一些修改和完善,呈现出一些新变化,对中学语文教学尤其是复习迎考可能会有一定影响。

  变化主要表现为“增添”

  第一方面的“增添”是“考试性质”中增添了对“选拔性考试”的阐释和命题对中学教学影响的内容。具体增添部分的表述是“选拔性考试是高利害考试,考试结果需要具有高信度,考试结果的解释和使用应该具有高效度”和 “促进中学的语文教学改革”。对“选拔性考试”的阐释传递出不少信息,不仅说明高考的社会影响巨大,而且表明高考试题命制必须追求高质量。此外,这一阐释与强调似乎还透露出另外一个信息,就是试题的难度有可能增大。近些年上海高考语文的均分一般在97分左右,难度系数在0.65左右。作为选拔性考试较理想的难度系数一般在0.6左右,也就是均分在90分左右较为合适。不管最终实际状况如何,作为一线的教师和学生至少要做好相应的心理准备。增添“促进中学的语文教学改革”,表明考试与教学的关系更密切了,两者“结合度”更高了,这是对“教考衔接,有迹可循”呼声的回应,一方面表现了对中学语文教学的尊重,另一方面表现了高考对发挥“指挥棒”作用的责任担当。

  第二方面的“增添”是“考试内容”部分“识记与理解”中两个考点中增添了两个词。一个是“理解常用词语在语言环境中的意义”改为“理解词语、句子在语言环境中的意义”,删去 “常用”,范围扩大,也更科学;增添了“句子”,弥补了考点的缺漏,变得更完备。另一个是 “理解文言虚词的意义和用法”改为“理解常见文言虚词的意义和用法”,增添了“常见”,缩小了考查范围,更突出了与现行语文教材的联系,很好地落实了“考试内容”的确定所说的 “根据 《上海市中小学语文课程标准》(试行稿)要求,结合现行的高级中学《语文》教材”这一要求。据此,这一考点就异常明晰起来,就是高一年级第二学期语文教材“附录”中的“文言虚词”:(一)介词:以、于(乎)、为、因、与;(二)连词:而、则、以、因、且、与、然、虽;(三)助词:结构助词 “之”、“所”、“者”,语气助词 “也”、“矣”、“耳”、“乎”、“哉”、“夫”、“其”;(四)兼词:诸、焉、盍。总共20个常见虚词(“以”、“因”、“与”三个词重复),其基本用法教材中已有详细说明,可作学习、复习依据。

  第三方面“增添”的是“题型示例”部分“写作”中的“例5”(2012年高考作文题)。这颇值得玩味。 “题型示例”表明是不同类型的典型试题的举例,“例1”是话题作文(以“杂”为话题),“例2”是命题作文 (“必须跨过这道坎”),“例3”是有导语限制的命题作文 (平常大家关注更多的也许是 “我们”,如果把视线转向“他们”,你会看到什么,又会想到什么?请以“他们”为题,写一篇文章),而“例4”(郑板桥的书法)与“例5”同属典型的材料作文,为什么还要“增添”同类型的题型呢?仔细辨析,两者还是有所不同:前者趋于“传统”,后者趋于“现代”;前者利于“发散”,后者要求“聚焦”。在写法上,前者要求“引述材料,提出论点,展开论证,归结材料”,“引、议、联、结”是一般程式;后者则有较大的自由度,只要扣紧材料主要意思来写就可以了。从2012年高考作文实际来看,试题降低了审题门槛,有效避免了传统材料作文因审题失误而造成的低分情况。

  两个考点表述有变动

  一是“运用现代汉语基本语法、修辞知识理解文章内容”改为“运用汉语语法、修辞知识理解文章内容”,这一表述范围宽了,更为科学。

  二是“概括段落大意和全文主旨,揭示写作意图”改为“概括文章内容,把握全文主旨,揭示写作意图”,这一改动弥补了考点的缺漏,突出了对文章的整体理解,考点表述的层次也更清晰了。需要注意的是,这样改动不是说“概括段落大意”这一能力不需要了,而是将它隐含在“概括文章内容”之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