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上海中医药大学三校生高考招生章程

2018-04-12

一、学校全称
上海中医药大学
二、就读校址
上海浦东新 蔡伦1200
三、招生层次
■  本科  □高职 □专科
四、办学类型
■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五、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校名称
上海中医药大学
证书种类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中医药大学的本科毕业证书
六、学校招生管理机构
上海中医药大学招生领导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招生工作;上海中医药大学招生办公室是我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三校生招生的日常工作;上海中医药大学招生监察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纪检监察机构。
七、招生计划及说明
2018年我校三校生招生专业与计划为:
专业
层次
学制
计划数
护理学
本科
4年
5人
无男女比例限制
八、专业培养对入学外
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护理学专业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
九、选拔对象
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8年上海市普通高校面向应届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招生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18〕18号)关于三校生报名条件规定的考生,可报考我校2018年三校生考试招生。
十、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1)以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护理学专业色盲色弱不宜。考生患有第一条中列出的六大类疾病,学校不予录取;考生患有《指导意见》第二条第1项、第2项、第3项,学校不予录取。若考生患有第三条第4项,第5项、第6项、第7项、第9项中列出相关疾病,慎重报考我校。若隐瞒病情病史,学校将按照本校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退学与休学的规定执行。
2)我校为医学院校,新生入学后将进行心理测试。心理测试异常者,必须在2周内到具有资质的专业医疗机构进行鉴定。鉴定患有重症或难治性癫痫或其他神经系统疾病;严重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者,取消入学资格。拒绝做鉴定者,直接取消入学资格。
十一、测试办法
一、三校生统一文化考试
5月12日(星期六)上午9:00 —11:30 语文
         下午2:00 — 3:40 数学
5月13日(星期日)上午9:00 —10:40 外语
二、职业技能测试
时间:2018年5月5日
地点:浦东新区蔡伦路1200号
考试科目:
1)专业课:基础护理学、护士人文修养与沟通技术
2)专业基础课:生理学、化学基础
十二、录取规则
一、作为录取依据的总分由统一文化考试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组成,其中统一文化考试成绩满分300分,职业技能测试满分200分。
二、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8年上海市普通高校面向应届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招生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18〕18号)规定的加分,经我校审核后计入总分。
三、依据总分高低,按招生计划录取。
四、同分规则:录取时如遇总分相同,职业技能测试总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同分并且职业技能测试总成绩相同者,专业基础课成绩高者优先录取。统一文化考试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总成绩、专业基础课考试成绩相同者,依次参考统一文化考试外语成绩,数学成绩、语文成绩,择优录取。
五、我校仅在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参加我校职业技能测试的考生中选拔录取。职业技能测试要求专业课及专业基础课的单科成绩均达到单科满分的60%及以上,建议有护理学专业基础的考生报考。
六、在市统一划定的三门文化课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上,我校根据考生成绩情况划定三门文化课总分最低资格线和我校职业技能测试的最低资格线。
十三、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每生每学年6500元,沪价费(2000)120号;
住宿费标准
每生每学年1200元,沪价费(2003)56号、沪财预(2003)93号、沪教委财(2012)118号;
十四、资助政策
我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我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五、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我校三校生招生全程接受本校纪委监察处监督。
举报电话:021-51322410
十六、网址及联系电话
学校官网:www.shutcm.edu.cn
招生办官网: http://ygzs.shutcm.edu.cn
咨询电话:021-51322028
十七、其他须知
1、报考条件和办法:按上海市教育考试院规定文件执行。
2、现场确认时间和地点:2018年4月23日9:00-15:00,浦东新区华佗路275弄1号上海中医药大学学生事务与发展中心,考生须带好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就读学校的学生证和学校出具并经区县考试招生机构牵头审核的报考资格证明及报名考试费(报名费25元/人、考试费26元/门,合计:25+26×5=155元/人。),并签署《考生诚信承诺书》。(所有材料需查验原件,另提交复印件1份)
3、未尽事宜详见学校本科招生网站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