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上海农林职业技术学院三校生高考招生章程

2018-04-12

一、学校全称
上海农林职业技术学院
二、就读校址
松江区中山二路658号
三、招生层次
□ 本科 ■高职 □专科
四、办学类型
■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五、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校名称
上海农林职业技术学院
证书种类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农林职业技术学院的专科毕业证书
六、学校招生管理机构
招生委员会是我校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招生工作;招生办公室是我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三校生招生的日常工作;监察室是我校招生工作纪检监察机构。
七、招生计划及说明
2018年我校三校生招生专业与计划为:
专业
层次
学制
计划数
园艺技术
高职
3年
20人
风景园林设计
高职
3年
10人
动物医学
高职
3年
10人
环境工程技术
高职
3年
20人
旅游管理
高职
3年
20人
计算机网络技术
高职
3年
20人
无男女比例限制;
八、专业培养对入学外
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入学后教学语言类别为英语。
九、选拔对象
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8年上海市普通高校面向应届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招生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18〕18号)关于三校生报名条件规定的考生,可报考我校2018年三校生考试招生。
十、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以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园艺技术、风景园林设计、动物医学、环境工程技术色盲色弱不宜。若隐瞒病情病史,学校将按照本校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退学与休学的规定执行。
十一、测试办法
一、三校生统一文化考试
5月12日(星期六)上午9:00 —11:30 语文
下午2:00 — 3:40 数学
5月13日(星期日)上午9:00 —10:40 外语
二、职业技能测试
5月6日(星期日)上午9:00 —10:00 应用文写作
上午10:30 —11:30 计算机基础
地点:松江区中山二路658号(上海农林职业技术学院内)
十二、录取规则
一、作为录取依据的总分由统一文化考试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组成,其中统一文化考试成绩满分300分,职业技能测试满分200分。
二、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8年上海市普通高校面向应届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招生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18〕18号)规定的加分,经我校审核后计入总分。
三、在统一划定的三门文化课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上,第一志愿录取时,先按专业志愿,再根据文化成绩加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五门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四、同分规则:按文化课总分高低排序;再同分则依次按照应用文写作、计算机基础的考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五、当考生所报专业均未录取,服从专业调剂的则将其随机调录到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
六、非第一志愿报考的,根据三门文化课总分按缺额专业计划录取。同分则按照语文、数学、外语依次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十三、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涉农专业:每生每学年2500元(沪教委财【2011】11号)
其他专业:每生每学年7500元(沪价行【2000】120号)
住宿费标准
每生每学年1200元。(沪价费【2003】56号)
十四、资助政策
我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人民奖学金、单项奖学金。我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五、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我校三校生招生全程接受本校监察室监督。
举报电话:021-67722610
十六、网址及联系电话
学校官网:www.shafc.edu.cn
招生办官网:zsxx.shafc.edu.cn/zsxx/
咨询电话:021-57811385
十七、其他须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