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湖州师范学院三位一体招生录取办法

2015-02-02 09:51:55 来源:

  湖州师范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安排在第二批提前录取,具体办法如下:

  一、外语语种要求:所有专业学生进校后原则上只以英语作为外语教学语种。

  二、男女比例:各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三、身体健康要求:按照《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实施细则》精神执行。

  四、入围考生须参加2015年高考二类科目组考试。在填报志愿时,考生须在五个院校志愿栏的第一志愿栏填写我校志愿,否则无效。“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须与初次网上报名所填报的专业一致,未被我校录取的考生,进入后续志愿的投档程序。

  五、“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考试成绩折算方法如下:

  综合成绩=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20%+面试成绩×30%+高考文化分(折算成满分100分)×50%。

  其中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科目A等计10分,B等计5分,C等不计分,成绩总分超过100分的按100分计。

  六、专业投档办法:学校按文理科招生计划数1:1分别划定校内投档基准线,按“分数优先,平行志愿”的原则择优录取,专业间不设级差分。当考生综合成绩无法满足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未满专业;如仍不足,则从投档基准线下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逐一择优调剂到未满专业,直至满额。

  七、若考生志愿填报人数未到计划数的110%,则录取人数控制在志愿填报人数的85%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