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浙江理工大学三位一体招生录取办法

2017-01-24 16:36:04 来源:

  (一)入围考生须参加浙江省2017年统一高考,所填报的专业(类)志愿须满足该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普通类考生高考文化成绩须达到省普通类一段线的90%,在普通类提前录取;美术类考生高考文化成绩须达到省普通类二段线的65%,在艺术类提前录取。我校只招第一志愿考生,跨测试类别填报专业志愿无效。

  (二)我校按招生计划数1:1划定校内投档基准线,遵循“分数优先、平行志愿”的原则,按“三位一体”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择优录取。排序中考生总分相同时,参考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自然科学类和工程技术类重点参考物理、化学)和高中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三)“三位一体”综合成绩计算公式

  三位一体”综合成绩满分750分。学业水平考试等第折算成绩满分为150分,其中,A等计15分,B等计9分,C等计3分,D等及以下不计分。

  ①普通类:学业水平考试等第折算成绩占20%、我校综合测试成绩占30%、高考文化成绩占50%。

  即“三位一体”综合成绩(750分)=学业水平考试等第折算成绩(150分)+综合素质测试成绩(225分)+高考文化总分×0.5(375分)。

  ②美术类:学业水平考试等第折算成绩占10%、我校综合测试成绩占60%、高考文化成绩占30%。

  即“三位一体”综合成绩(750分)=学业水平考试等第折算成绩×0.5(75分)+综合素质测试成绩(450分)+高考文化总分×0.3(22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