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上海兴伟学院春季高考录取规则

2015-11-20

  1、考生统一考试成绩总分必须达到本市划定的本科资格线和我院公布的面试资格线以上。未达我院面试资格线的考生,即使参加面试的考生不满招生计划数,也不予录取。

  2、学院面试比例为1:3。

  3、达到我院公布的面试资格线(120分及以上)的考生,将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1:1比例确定预录取名单,并按顺序顺延招生计划的50%作为候补名单。

  4、考生最终录取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面试成绩同分的,按照统考英语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5、考生根据学院网站公示的预录取名单和候补名单到学院进行录取确认。如预录取名单中有考生放弃录取资格,将按照候补名单的排名进行顺序录取。

  6、高中学业水平等第等级要求需在D级及以上(信息科技需合格)。

  7、加分政策按照市教委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