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上海应用技术大学春季高考录取规则

2016-11-11

1、录取工作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原则。

2、参加自主测试的考生文化成绩必须达到上海市统一文化考试本科填报最低控制线。

3、参加自主测试的考生名额不超过专业招生计划数的2倍,学校以此划定各专业自主测试资格线,确定自主测试考生名单。如遇同分依次参照统一文化考试中的语文、数学、外语成绩。

4、学校按“统一文化考试+学校自主测试”总分,参考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择优录取。同分情况下,依次参照学校自主测试总分、统一文化考试中的语文、数学、外语成绩。

5、学校按专业招生计划数公示预录取考生名单,同时按不超过专业招生计划数的50%公布候补名单(候补名单依次用于缺额计划补录)。

6、预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与学校确认录取,逾期视为放弃录取。预录取考生和列入候补名单并最终被预录取的考生,无论是否与学校进行录取确认,均不得参加当年秋季高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