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上海理工大学春季高考录取规则

2016-11-16

  1、考生在高中阶段须通过物理、化学、生命科学、地理、历史、思想政治、信息科学7门科目合格性考试,才能按要求报名参加春季高考预报名,未能通过上述7门科目合格性考试的学生参加预报名,在通过统一文化考试和院校自主测试后,须通过2017年4月组织的相应科目合格性考试后,才能录取,如仍未通过,则取消录取资格。

  2、考生须参加上海市统一文化考试,我校认可上海市加分政策。考生统一文化考试分数达到条件,进入我校自主测试名单后,还须按规定参加我校组织的院校自主测试。

  3、录取原则为分数优先,依据总分从高到低按招生计划排序录取,总分=统一文化考试分+院校自主测试分。

  4、对于同分考生,在录取排序时,依次参考院校自主测试分、数学分、外语分、语文分的高低。

  5、我校于2017年3月15日前在校招生网上公示预录取考生和候补录取资格考生的名单,并同时公布考生到我校正式确认的时间和地点。最终录取名单以考生在相应规定时间内到我校正式确认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