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上海电力学院春季高考录取规则

2016-11-16

  1.成绩要求

  (1)考生统一文化考试成绩总分须达到上海市划定的本科录取最低资格线和我校公布的各专业自主测试资格线。

  (2)我校将根据不超过各专业招生计划的180%确定各专业自主测试资格线。如遇考生统一文化考试成绩相同,英语专业依次比较外语、语文、数学成绩高低;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依次比较数学、外语、语文成绩高低。

  2.录取办法

  学校将按照考生总成绩(统一文化考试成绩+学校自主测试成绩),并参考中学提供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从高分到低分,依据各专业招生计划数确定预录取考生名单,同时按不超过各专业招生计划的50%比例确定候补录取资格考生名单。对于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比较其学校自主测试成绩的高低;如自主测试成绩也相同,英语专业比较其听说面试成绩的高低,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比较其物理电学基础及实验知识问答成绩的高低。

  3.录取确认及递补办法

  预录取考生和候补录取资格考生名单按规定将在学校招生网站上公示。预录取考生和候补录取资格考生需到我校确认,逾期不确认者视为自愿放弃相关资格。学校对预录取考生未确认报到而产生的计划缺额,将在规定时间内按已确认候补资格考生的排名顺序依次递补并公示。已公示的候补录取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我校进行确认报到,逾期不报到者视作自动放弃。

  4.在自主测试阶段,学校将通过上海市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系统获取 考生的综合素质纪实报告,学生不再单独向我校提供。学校根据招生专业特点,综合考察考生社会责任感、学业成绩、综合素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等综合素质评价信息。自主测试专家将根据学生自主测试情况和综合素质评价信息进行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