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上海中医药大学春季高考录取规则

2016-11-16

  1、录取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报考要求:考生必须通过物理、化学、生命科学、地理、历史、思想政治、信息科技七门科目合格性考试。未能全部通过七门科目合格性考试的应届高中生参加春季高考预报名,在通过统一文化考试和我校自主测试后,需通过2017年4月组织的相应科目合格性考试后,才能最终被我校录取,如仍未能通过,则取消春考录取资格。

  3、根据报考生源的情况, 在不超过我校公布计划数的2倍范围内划定我校的面试资格线。同分情况下,依次参考外语成绩、数学成绩、语文成绩。达到我校面试资格线,方可参加我校的面试。

  4、我校通过上海市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系统获取报考我校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信息。考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将作为面试评分的重要参考依据。专家根据我校面试内容和考生实际面试情况,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中与面试有关的相应内容,给予考生面试成绩。

  5、根据分数优先原则,严格按照“统一文化考试成绩(满分450分)+学校面试成绩(满分150分)”,由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同分情况下,面试成绩高的优先录取。总分相同,同时面试成绩也相同,则依次参考统一文化考试外语成绩,数学成绩,语文成绩。不参加我校面试者,不予录取。

  6、候补录取资格考生公示数不超过学校公布计划总数的50%。

  7、录取确认的新生,与2017年秋季学生一起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入学。

  8、面试指南:

  面试时间:2017年3月4日—2017年3月5日

  面试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蔡伦路1200号 上海中医药大学

  面试内容:面试主要考查学生的学科特长基础,注重考查学生的素质和能力,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详情以我校公布的面试方案为准。

  其他:(1)面试前须提交三级甲等医院出示的体检报告或参加我校组织的统一体检。(2)具体面试、体检的时间及安排以学校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