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春季高考录取规则

2016-11-21

  (1)凡符合上海市教委2017年“春考”报考条件、在上海市教育考试院“上海招考热线”网站填报我校志愿并确认参加高校自主测试的考生,且考生统一考试文化成绩必须达到本市划定的本科录取最低资格线和我校综合测试资格线。

  (2)录取时各专业按合成分(文化考试成绩+综合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分考生按英语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绩顺序从高到低排序。根据院校面试或测试内容和考生实际面试或测试的情况,参考综合素质评价信息中与面试或测试有关的相应内容,给予考生应有的得分。对于没有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的考生,由考生提供高中学业水平考成绩等第信息在面试或测试时参考使用。

  (3)执行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对社会公布的各项加分政策,加分计入录取总分,不累加。